中标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黄花镇融媒服务站宣传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21128005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黄花镇融媒服务站宣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1128005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2-03 —— 2024-02-02 3.2 履行地点:黄花镇融媒体工作室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黄花镇、红网长沙站坚持“深度合作、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组建红网基层文明实践融媒基地黄花站,由红网长沙站安排记者1名、编辑1名、文明专干1名常驻运营,红网编辑中心、采访中心、舆情中心、红网传媒、网红长沙抖音号协同支撑,在策划推广、深度宣传、新媒体合作共建等领域展开一系列合作。聚焦长沙市委市政府、长沙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大事要事,结合黄花镇的创新做法及经验,打造重点新闻宣传的策划中心、生产中心、协调中心、传播中心。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4.39,说明:协议签订后的第二个月内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元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4.39,说明:半年度验收合格再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元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4.39,说明:第三季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元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6.83,说明:年度合同验收合格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 ¥:330000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4300153006105250769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融媒服务站运营。安排不少于相关工作人员(含1名资深文字记者)常驻黄花镇,全面负责日常动态宣传、视频、文明实践等工作,担负起“信息枢纽”作用,负责深度挖掘并推广黄花镇创新举措、最新成效、典型做法、优秀干群的典型事迹。 (2)日常宣传。重点围绕黄花镇的党建引领、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进行深入宣传,深度挖掘,全年推出40条以上有思想、有温度、有故事的宣传。加强整合策划,结合搭建、推广时刻专题不少于5个。在有影响力的市级以上内参刊物推出重磅宣传,全年不少于2次。围绕黄花镇中心工作的的典型经验,以总结经验型署名文章的形式,推广至中共湖南省委相关部门内参,全年不少于2次。 (3)短视频、宣传片、H5等新媒体拍摄制作。协助腾飞黄花视频号的日常运营。制作短视频宣传,运用接地气的情节、新潮的拍摄手法和炫酷的技术流多角度展示黄花镇工作。同时可根据中心工作拍摄制作宣传片或汇报片,总时长不少于18分钟。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全年打造5个以上有创新创意有传播热度的新媒体产品,向抖音号、清风头条、红星云等平台推荐。 (4)对外宣传推稿。向人民日报、人民网、学习强国、新华网、新湖南、红网、长沙晚报、星辰头条、今日头条等中央、省、市媒体推稿,其中央媒全年不少于80条,省媒全年不少于100条。 (5)省、市、央级纸媒、电视媒体重点推广策划。通过深入研究,精心策划,将黄花故事、黄花声音、黄花经验在各大纸媒、电视媒体宣传推广。择取优秀信息向湖南日报推广,全年不少于4次;择取优秀信息向长沙晚报推广,全年不少于6次,重大节点推荐上长沙晚报半版一次。县级纸媒两会特刊专版、党代会特刊专版等3个,其它工作综述半版2个。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在省市电视台传播黄花好声音,全年不少于6次。 (6)全年组织1次有重大影响力的新媒体集中宣传。如新媒体黄花行,对人文旅游、经济产业、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党建工作等工作集中宣传。 (7)宣传队伍建设。为黄花镇培养一支经验丰富的宣传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写作、摄影、新媒体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借助党媒资源,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专业培训,培养出一支覆盖广、知情况、懂业务的宣传队伍。 (8)提供云图库、图文直播、APP投票等服务。围绕黄花镇中心工作(包括领导调研、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等),全年提供6次高质量拍摄服务,每次拍摄图片多元化,包含不同类型,图片全年共300张,分类整理成电子档。同时根据工作需求开展图文直播服务、APP投票活动。 (9)舆情监测。配合完成网信办舆情报送工作。对互联网上发生的与黄花镇相关舆情信息,第一时间监测、第一时间反馈,并且以最直观的方式显示出来,做到“一网打尽,一目了然”。监测媒体类型包括:新闻、论坛、微博、微信、客户端、平媒、贴吧、搜索引擎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合作期2023年2月3号-2023年2月2号,红网服务团队生产的宣传产品、推广服务,接受黄花镇政府和红网新媒体集团双重领导及考核。黄花镇政府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黄花镇的权利与责任 1、办公支持:负责为红网驻点人员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及工作餐; 2、业务指导:对红网驻点人员日常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对重点新闻策划和重点新闻采写进行部署、指导,督促落实; 3、相关支持:黄花镇支持红网长沙站在黄花镇开展除宣传类的其他经营工作,相关外包业务,如:活动执行、党建策划等在同等条件下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优先红网。 4、考核激励:每月对红网驻点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红网长沙站,考核不达标人员经红网核实后可退回并要求另派。根据采编、平台运营情况,按融媒体中心相关标准对驻点人员进行相应补贴。 (2)红网的权利与责任 1、组建服务团队:成立由红网长沙站为主体责任部门,红网编辑中心、视听中心、网上群众工作部、红网传媒、新媒科技、评论中心、媒资运营中心等为组成部门的红网基层文明实践融媒基地黄花站服务团队,负责落实各项工作。 2、驻点人员安排:安排3名工作人员(记者1名、外聘编辑1名、外聘文明专干1名)进驻红网基层文明实践融媒基地黄花站,对黄花镇进行驻点的基层文明实践及融媒宣传服务。 3、平台日常运营:负责腾飞黄花视频号的日常运营。 4、宣传业务服务:负责日常新闻采编、视频报道、专题宣传、直播宣传、重点宣传、新媒体宣传,以及通讯员培训。 5、外宣推广服务:负责千屏联播、第三方平台宣传、舆情监测、公示公告等服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以线下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