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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学城地下空间利用项目综合驿站、雨棚等施工(三次) | ||
项目法人: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合肥经开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经开区大学城地下空间利用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9-07 |
大学城地下空间利用项目综合驿站、雨棚等施工(三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招投标)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大学城地下空间利用项目综合驿站、雨棚等施工(三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大学城地下空间利用项目综合驿站、雨棚等施工(三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经开区大学城地下空间利用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19】326号)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2023AJJWN00125
2.2 项目名称:大学城地下空间利用项目综合驿站、雨棚等施工(三次)
2.3 项目地点:合肥经开区
2.4 项目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5 项目概况:大学城地下空间利用项目由石柱路、莲蕊路、翡翠路和松林路围合而成,根据相关要求,拟完善综合驿站、雨棚等配套设施。
2.6 招标范围:(1)为给前来绿轴活动的市民提供便利,拟在引针路与石柱路交口西北角新增模块化室外综合驿站,建筑面积约为 145.26平方米;(2)为解决雨雪天气坡道湿滑问题,东广场南北两侧小汽车坡道新增雨棚 2 座;(3)为完善大学城地下空间公交枢纽站区域配套设施,新增线路指示牌、管理用房、道闸和震荡线等内容;(4)为完善监控功能,增加 5个监控设施;(5)为保障使用安全,在东广场下沉庭院上部钢化玻璃增贴防爆膜面积约680平方米。
2.7 项目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署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图,审核合格后7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
2.8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9 项目概算:359.56万元。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一体化
2.11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设计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技术负责人。
(4)上述人员专职专岗,在本项目中不得兼任其他职位;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施工任务;并符合3.5条要求且不得存在3.6条所列情形,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二)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符合3.5条要求且不得存在3.6条所列情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非牵头人的人员。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8日00:00至2023年09月18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679165。
4.3 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1)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评标室
(2)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邮 编: 230000
联系人:朱工
电 话:1515518885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3679165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405楼(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西南角)
电话:0551-63679318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在“云上开标大厅”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9.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6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8.1和8.2。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三次).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