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竞训中心室内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招标代理采购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94.3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4.3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明15123162924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2
公告正文
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体育设施建设维护中心(采购人)委托对市竞训中心室内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招标代理采购 (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943,607.85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943,607.85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重庆市竞训中心由于项目投入使用年限时间较长,消防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部分消防设备故障,导致部分消防功能不能正常实现。特别是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火卷帘系统等受到地质沉降、沁水锈蚀等原因,导致不同程度的破坏。经消防检测单位现场调研和所有消防系统排查,对找出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等。
¥943,607.85 1(家)
¥943,607.85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6)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6-02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6-02 10: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的响应文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的响应文件内容应一致,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的响应文件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同时进场施工,工期45日历天。因涉及到运动员训练场馆、宿舍楼、行政办公楼等公共区域,在施工时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积极配合兼顾竞训中心日常工作时间,施工期间有噪音施工需控制在9:00-12:00、14:00-18:00时段进行,施工人员需合理安排施工作息时间。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应按本须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包含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竞采小组作废标处理。
注:竞采小组可以对供应商投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对确实不满足竞采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方可作废标处理。
4.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竞采小组作废标处理。
5.增值税计税方法由采购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
6.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竞采小组作废标处理。
7.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竞采小组作废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竞采小组作废标处理。
9.安全文明施工费:
9.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竞采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竞采小组作废标处理。注: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针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11.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       
12.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
13.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
(三)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7天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预付担保(担保形式: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预付担保提交7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在第一次进度款支付时按100%抵扣进度款,具体付款方式按照如下进度支付:
①采购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②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50%支付成交供应商,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
③工程完工50%工程量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扣除预付款总金额后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80%工程款;
④工程完工初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80%工程款,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后不再支付;
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计后,由成交供应商先按结算审计金额的 3%向采购人缴纳质量保证金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100%。
⑥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的,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0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重庆创新管理员
联系电话:
15123162924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体育设施建设维护中心
联系人:
杨明
联系电话:
023-6300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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