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20万千瓦示范项目(六期)项目、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沽源部分)、赤城县风储一体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电磁...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戎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光磊13730101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张家口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20万千瓦示范项目(六期)项目、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沽源部分)、赤城县风储一体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电磁辐射环境评估
询比采购公告
 
张家口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20万千瓦示范项目(六期)项目、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沽源部分)、赤城县风储一体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电磁辐射环境评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张家口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20万千瓦示范项目(六期)项目、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沽源部分)、赤城县风储一体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电磁辐射环境评估。
1.2 采购人: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张家口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20万千瓦示范项目(六期)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总装机容量为200MW光伏并网阵列、配套建设1套30MW/6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220KV升压站1座、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沽源部分)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总装机容量为50MW、配套建设1套7.5MW/15MWh电化学储能系统、220KV升压站1座、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3)赤城县风储一体化创新示范工程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总装机容量为200MW、配套建设1套30MW/6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220KV升压站1座、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张家口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20万千瓦示范项目(六期)项目、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沽源部分)、赤城县风储一体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电磁辐射环境评估。
序号
服务内容
备注
1
张家口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20万千瓦示范项目(六期)项目电磁辐射环境评估报告编制、评审,配合报批等工作
报价(含发电场、升压站及送出线路)
2
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沽源部分)电磁辐射环境评估报告编制、评审,配合报批等工作
报价(含发电场、升压站及送出线路)
3
赤城县风储一体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电磁辐射环境评估报告编制、评审,配合报批等工作
报价(含发电场、升压站及送出线路)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相关批复止。
2.3 服务地点:张家口市尚义县、沽源县、赤城县。
2.4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部颁、河北省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要求,确保其文件能够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电磁辐射环境评估信用平台登记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若供应商2022年及以后成立,则无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电磁辐射环境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1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近3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组织编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1.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2.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4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供应商不得与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内的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3.3.1为本标段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
3.3.3为本工程项目的代建人;
3.3.4为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
3.3.5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3.6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3.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 9 日至2023年11月 13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4.2询比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15 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5.3 未在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形式,采购人不再邀请供应商到开启现场,供应商在开启时间通过登陆“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
联系人:戎刚 
电  话:18132219125
邮  编:071700
采购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 系 人:张光磊、徐腾
电    话:13730101866、1322986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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