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医用气体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重招)项目预公示
金额
270.9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医用气体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重招)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4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用气体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9383.97万元。建设规模:对宁波市中医院1号楼和4号楼部分用房进行改造,总改造建筑面积约48749平方米(其中1号楼约46017平方米,4 号楼约2732平方米),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屋面维修、室内装修、安全隐患部位加固以及给排水、智能化、电气、暖通、消防等附属设施改造。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268号,宁波市中医院内。2.2招标范围:宁波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医气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病房治疗设备带,配套电器设备等。招标控制价: 270.9923万元 (含税价)。2.3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交货期:本项目供货安装需无条件配合总包分阶段改造进度要求。第一阶段供货周期15天内设备交货,交货后20天内完成服务;第二阶段供货周期30天内设备交货,交货后150天内完成服务;第三阶段供货周期20天内设备交货,交货后120天内完成服务,最终以现场实际配合总包工期需求的招标人指令为准。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医用气体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用气体系统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或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许可证。 (2)所投医用气体系统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所投医用气体系统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范围须包括:①医用中心供氧系统、②医用中心吸引系统、③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990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
联系人:徐情情,何海鸥,胡孙杰,叶雪琼,王荣,俞跃毅
联系电话:0574-87321998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宁波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4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用气体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9383.97万元。建设规模:对宁波市中医院1号楼和4号楼部分用房进行改造,总改造建筑面积约48749平方米(其中1号楼约46017平方米,4 号楼约2732平方米),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屋面维修、室内装修、安全隐患部位加固以及给排水、智能化、电气、暖通、消防等附属设施改造。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268号,宁波市中医院内。2.2招标范围:宁波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医气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病房治疗设备带,配套电器设备等。招标控制价: 270.9923万元 (含税价)。2.3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交货期:本项目供货安装需无条件配合总包分阶段改造进度要求。第一阶段供货周期15天内设备交货,交货后20天内完成服务;第二阶段供货周期30天内设备交货,交货后150天内完成服务;第三阶段供货周期20天内设备交货,交货后120天内完成服务,最终以现场实际配合总包工期需求的招标人指令为准。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医用气体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用气体系统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或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许可证。 (2)所投医用气体系统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所投医用气体系统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范围须包括:①医用中心供氧系统、②医用中心吸引系统、③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990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
联系人:徐情情,何海鸥,胡孙杰,叶雪琼,王荣,俞跃毅
联系电话:0574-8732199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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