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使用外国政府贷款广东海绵城市试点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418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工020-836208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使用外国政府贷款广东海绵城市试点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使用外国政府贷款广东海绵城市试点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公告简要项目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使用外国政府贷款广东海绵城市试点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项目编号:JG2023-4180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9日0时0分~2023年8月21日10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58.608738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方,并同时担任联合体主办方)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注:投标人勘察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3.1.3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检测单位、一家监测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明确以承接检测任务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3.2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3.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相应检测或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声明》中承诺,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3.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10时0分-2023年8月21日11时0分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9日0时0分-2023年8月21日10时0分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9时45分-2023年8月21日10时0分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自助签到日程安排:/招标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文工代理联系人:罗工联系方式:020-83620864代理联系方式:020-83548187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监督电话:020-83620840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附件:检测、监测合同.pdf招标公告.pdf招标文件.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授权代表委托书.pdf委托书.pdf招标人声明.pdf招标申请函.pdf资金来源证明.pdf生态招标公告-发布版.doc生态招标文件-发布版.doc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合同-发布版.doc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使用外国政府贷款广东海绵城市试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SL202307270050-20230728111720.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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