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纸膜及其他类-资产包4:纸塑混合料
金额
821.00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sc1003828
预算金额821.00元
招标联系人王曦13547702107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R2024SC1003828
项目名称 纸膜及其他类-资产包4:纸塑混合料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3D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821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10-18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处置资产为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3D公司持有的一批纸膜及其他类废旧物资报废处置,处置底价以废旧物资处置底价审批表的金额为准,以《存货报废处置审批表》明细表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本次公开转让标的为一年陆续处置,合同执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挂牌价为含税单价,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每批次标的交付并且转让方收到受让方以实际称重数量支付的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以转让方财务开具的发票为准。交付地点: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3D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三)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凭《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 (四)《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每次废料处置实际结算金额按照《五粮液地中衡计量单》中的“净重”重量×成交单价计算得出的确定金额,支付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需在合同履行期内按转让方实际产生数量提货。受让方方可分批提货。转让方按方要求开具相应发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受双方提供签字盖章的过磅单进行结算。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从保证金中先行扣除,受让方需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 (五)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地清理、打包、清运、装卸(上下车费用、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合同为准。该保证金待全年所有废旧物资完成清理、打包、装卸、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七)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厂区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并在处置装运期间及结束后,按要求清理、清洁现场。 (八)受让方须承诺: 1.在处置(再利用)此批物资时,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置单位资产管理、环保、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如受让方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包含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2.受让方须承诺在装运期间,只装运合同约定的物资,不得错装、混装、未计量或计量舞弊便将物资运离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九)受让方在装卸(运输)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物资的拆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十)受让方须将废旧材料必须全部直接清运回受让方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在处置清运过程中进行倾倒、丢弃、遗漏、抛撒。 (十一)拆除标的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除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受让方拆卸标的物需要进行动火切割作业必须按转让方规定到转让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安全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火许可证,具备电焊、氧割作业操作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三)受让方收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当批次交易标的物从转让方装卸、运离并清场,转让方负责完成现场物资的点交;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五)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六)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七)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 (十八)看货人及联系电话:王曦 135477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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