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东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答疑纪要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2120201172961002001h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龙东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答疑纪要一

递交时间:2023-08-07 16:2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E3502120201172961002001H02
投标资格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28 10:15: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开标时间 2023-08-28 10:15: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2023-08-28 10:1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350200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4{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4{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color:#000000;}p.X5{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family:'Cambria';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6{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6{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2{text-indent:21.0pt;}span.X2{font-family:'宋体';}p.X3{text-indent:28.0pt;}span.X3{font-size:14.0pt;color:#000000;}p.X7{text-indent:21.0pt;}p.X8{text-align:left;}span.X9{font-size:14.0pt;font-weight:bold;}span.X10{font-family:'宋体';}span.X11{font-size:9.0pt;}p.X12{text-align:left;}span.X12{font-size:9.0pt;}p.X13{text-indent:20.95pt;text-align:center;}span.X13{font-size:9.0pt;color:#000000;}p.X14{text-align:left;margin-top:5.0pt;margin-bottom:5.0pt;}span.X14{font-family:'Arial Unicode MS';font-size:12.0pt;}span.X15{font-weight:bold;}p.X17{text-align:justified;}span.X19{font-family:'Tahoma';font-size:9.0pt;color:#800080;text-decoration:underline;}span.X20{font-family:'Tahoma';font-size:9.0pt;color:#004a80;}span.X21{font-size:10.0pt;}p.X22{text-align:left;margin-top:1.25pt;margin-bottom:1.25pt;}span.X22{font-family:'Times';font-size:12.0pt;}p.X23{text-align:left;margin-bottom:8.0pt;}span.X23{font-family:'Verdana';font-size:10.0pt;}span.X24{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25{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p.X26{text-indent:20.95pt;text-align:center;margin-top:10.75pt;margin-bottom:20.95pt;}span.X26{font-family:'Arial';font-size:21.0pt;color:#000000;}span.X27{font-family:'Arial Unicode MS';font-size:12.0pt;}span.X28{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span.X30{font-size:10.0pt;}span.X31{font-family:'Cambria';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3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0pt;}p.X33{text-indent:21.0pt;}p.X34{text-align:left;}span.X34{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pt;color:#000000;}span.X44{font-size:9.0pt;}span.X45{font-size:10.0pt;}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项目名称

龙东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园林绿化(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

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1. 价格调整”的内容修改为: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1人工费价差调整

(2)人工费调整方式: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总额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1.05倍(含)的,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为基数,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局施工期间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指数及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总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1.05倍(不含)的,招标控制价人工费总额的1.05倍以内的部分,按上述①原则调整;超出招标控制价人工费总额的1.05倍的部分,不作调整。

③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④承包人按实际发生月份每月统计人工费,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人工费调差依据。当累计调差人工费高于可调人工费总额后,后续人工费不作调整。

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1)材料价格调整按《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材料价格机制的通知》(厦建筑[2021]65号执行。具体方式如下:

①价格波动风险分担:可调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的,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

②可调差的材料类别包括:钢(管)材(钢筋、钢板、型钢、钢管含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铝合金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砂石、玻璃、电线电缆、铜管、铸铁管等,以及单项材料占合同总价1%(含)以上的材料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

③材料价格调整方式: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报告期价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报告期价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该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如下:

①当主要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5%时,可调价差的计算规则:价差调整费用=可调价差材料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1+5%)]×(1+税率)。

②当主要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超过5%时,可调价差的计算规则:价差调整费用=可调价差材料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1-5%)]×(1+税率)。

其中:“可调价差材料用量”为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用量;“报告期价”为施工当月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基期价”为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对应的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

(2)承包人对可调差的材料,按材料实际使用月份逐月统计材料用量,经监理、发包人确认,作为材料调差的依据。当累计调差材料用量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材料用量的1.05倍(不含),后续材料用量不作调整。

(3)招标控制价中没有的材料,材料价差不作调整。

(4)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未发布信息价的材料,参考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同类型材料信息价确定材料价差幅度。

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不含燃料动力材料价格变动在本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的内容修改为:

“12.1.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

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

12.1.2总价合同。

(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影响工程造价在±3%(含±3%)以内的;

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

③可调材料价格变动在本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

④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发包人按规定已考虑3%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

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②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

③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局发布了人工费调整指数的;

④可调材料价格变动在本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

⑤合同执行期间,税率若发生政策性调整,税金不作调整;计税方式若发生政策性调整,政策文件明确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的,按政策文执行;政策文件未明确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的,税金不作调整。

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 /

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 /

12.1.3其他价格方式: /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0807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0807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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