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采购原装进口超声刀系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1HW0892
二、项目名称: 市二院采购原装进口超声刀系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鑫特宝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开福路与湖光路交叉口
中标金额:4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超声刀系统 品牌(如有):以诺康 规格型号:以诺康 数量:1套 单价:476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龙、陶长龙、朱红光、胡永扣、张应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571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520室,联系电话:182255339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8.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九华中路231号
联系方式:0553-390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人大17号行政楼2、3层
联系方式:甘工1822553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工
电 话:182255339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单位业绩
3、主要成交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