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心渔港码头建设疏浚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中心渔港码头建设疏浚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河口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租赁单位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汽车吊、托盘车(机械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采用EPC项目总承包模式,合同额5.7亿元,其中设计费225.2万元,建筑安装费5.388亿元,基本预备费2903.8万元。设计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后续配套服务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等;采购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等;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建设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新建泊位岸线总长度510m,年吞吐量11万吨,设计通过能力11.9万吨,疏浚航道7300m。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从事租赁机械资质,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采购人系统所规定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