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建水电五局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清淤检测修复工程5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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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101080711016290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先生028-677759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招标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顶目编号:D1101080711016290001001
招标顶目编号:D1101080711016290001001
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水电五局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清淤检测修复工程5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6290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委员会以关于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雨污河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济发改审批[2022]3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业主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总(或专业)承包合同,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该项目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清淤检测修复工程5标采用公开招标进行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济南市城市六大污水分区中的大明湖污水分区,范围位于中心城区中部,西起英雄山路、纬六路、无影山路,东至二环东路,建设用地面积约81km²,规划城市人口约120万人。其中雨污分流主要包括主要对大明湖污水分区市政道路下雨污合流管线、雨污混接点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排水管渠提标改造;对城区积水易涝点周边系统进行改造;对分区内排水管渠清淤检测及针对问题进行修复或更换;对大明湖排水分区内的建筑小区依据污水管道的服务面积划分成45个片区,对45个片区内存在雨污合流或雨污混接的建筑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中7个片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改造,38个片区列入本项目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改造雨污水管道约485km,消除道路积水点3处,排水管道清淤检测约995km;河道治理主要包括主要包括药山片区、济泺路片区、北湖片区、黄台片区、堤口路片区、商埠片区、古城片区、山大路片区、英雄山片区、七里山片区、千佛山片区等。本工程实施的河道为大明湖分区范围内的10条河道,包括西泺河、东泺河等10条河道,河道治理总长度20.82km,通过拓宽改造、清淤疏浚、景观综合提升,水功能生态修复等工程,提高河道防洪除涝能力,缓解片区内涝,改善河道水环境治理;山体拦蓄主要包括工程位于大明湖分区的主要山体及周边道路,主要包括千佛山、马鞍山、四里山、五里山、六里山、七里山、卧虎山、金鸡岭和燕子山 9 座山体,在山体上建设海绵滞蓄设施和山体截洪沟,并在山体周边建设山水下泄通道等工程建设。同步建设中心城区智慧排水应用系统等。 2.3 项目工期:6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2月05日。 2.4 招标范围: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清淤检测修复工程5标标段范围内的清淤检测修复工程,暂定施工范围为:历山路边沟、明湖北路、全福河西街、菜市新村二街、菜市新村街、舜环路、和平路、东泺河路、车站北街、利农庄路、花园庄东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中标人数量:1个;资金已落实;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无。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工或新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考核合格(B)证。 3.1.6 中标人数:1个。 3.2 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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