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新能源公司大连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场区及场内线路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2-1-12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0
公告正文
华能新能源公司大连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场区及场内线路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1-1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大连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场区及场内线路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大连市普兰店区平岛海参养殖池滩涂内
规模: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升压站(管理站)建设规模为100MW,220KV光伏升压站。本项目同时配置 15MW/45MWh储能装置,储能时长 3 小时,储能形式暂未确定(本次招标不含升压站设计)。
勘察设计周期:
(1) 设计合同签署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发包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
(2) 自合同签订或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自合同签订或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按业主要求完成施工、设备采购招标有关的勘察设计文件。
(3) 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3天内提供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招标文件。
(4) 组件及逆变器招标定标后15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5)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6)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 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15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7)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 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9)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组光伏组件投产后5天内完成。
(10)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发包方确认并执行。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人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包含储能部分),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华能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勘测设计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详见第二卷 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3个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需附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工作范围的重点页及合同签署盖章页)。
3.2.2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50MW容量及以上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需附设总经历工程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工作范围和设总信息的重点页及合同签署盖章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设总信息,需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或甲方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设总担任设计负责人经历)。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01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新能源公司大连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场区及场内线路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售价: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10-68297762
电子邮件:swb@hn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120
电子邮件:1896569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3-02-1-1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大连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场区及场内线路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大连市普兰店区平岛海参养殖池滩涂内
规模: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升压站(管理站)建设规模为100MW,220KV光伏升压站。本项目同时配置 15MW/45MWh储能装置,储能时长 3 小时,储能形式暂未确定(本次招标不含升压站设计)。
勘察设计周期:
(1) 设计合同签署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发包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
(2) 自合同签订或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自合同签订或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按业主要求完成施工、设备采购招标有关的勘察设计文件。
(3) 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3天内提供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招标文件。
(4) 组件及逆变器招标定标后15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5)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6)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 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15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7)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 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9)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组光伏组件投产后5天内完成。
(10)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发包方确认并执行。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人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包含储能部分),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华能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勘测设计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详见第二卷 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3个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需附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工作范围的重点页及合同签署盖章页)。
3.2.2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50MW容量及以上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需附设总经历工程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工作范围和设总信息的重点页及合同签署盖章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设总信息,需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或甲方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设总担任设计负责人经历)。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01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新能源公司大连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场区及场内线路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售价: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10-68297762
电子邮件:swb@hn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120
电子邮件:1896569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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