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清溪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重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dg-24-073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先生0769-236637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清溪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清溪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重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YDG-24-073)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
服务单位数量
备注
(一)
东莞市清溪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重新采购)项目
¥900,000.00
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在第一年的服务期内,若出现成交人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出解除第二年服务期的要求,即双方无须继续履行第二年服务期的合同义务)
1家


备注:供应商所投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3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注:供应商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四、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8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3、 开标事宜: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
 
六、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传真:0769-23663760  
联系人:邹先生                     邮箱:zhongyuanzb@163.com
网址:www.zhongyuan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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