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汉山景区汉山松林坡沿线1.5KM景观带及边坡绿化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478.7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8.7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龚晓波
公告正文
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南郑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
汉山景区汉山松林坡沿线1.5KM景观带及边坡绿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汉中市时美花卉科技园艺有限公司
478.72万元
90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浩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481.29万元
90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欧亚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78.03万元
90天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注册证号
建安B证
第一中标候选人
龚晓波
中级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
姚院院
中级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贾大勇
高级工程师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南郑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南郑区招标办
监督电话:0916-5519275
公示日期: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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