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骆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许0595-2279566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丰泽段(厂房)拆除工程 招标人为泉州市和兴房屋征收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丰泽区西华洋滞洪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厂房178宗具体以实际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征收范围:霞美社区招联社区 招贤社区内的企业,征收厂房178宗,具体以实际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本招标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范围内指定建筑物、附属物工业烟囱,包括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拆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如有混凝土挖孔桩、冲钻孔桩,必须挖到承台底部,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现有地面标高10CM以下;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配合招标人做好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有关工作。

注:基站、管线等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变压器不属于招标范围;电梯由中标人负责拆除,其电梯残值回收金单独计算,中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与房屋拆除残值回收金支付给招标人

2.4工期要求 中标人应参与厂房腾空验收,验收后视为厂房已移交给拆除单位,在移交后无特殊原因,15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并在完成标段范围内最后一批拟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投标人应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场地堆放,不得随意卸倒,同时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第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 (具体详见标段划分范围图示),投标人可同时参与4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安全员2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中标后按工程实际需求配备

3.7.2拆除作业所需车辆、工具配备完整、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具体包括:装载机1辆;履带式挖掘机1辆(装砖渣);挖掘机2辆 、高空拆除机1台、推土装卸机不少于2台、除尘洒水车不少于2部、自卸运输车不少于3辆;

3.7.3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9 24 830分至2019 9291800分到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需分别对4个标段进行报名标段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人民币(可同时投四个标段)以现金形式开标现场提(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

7.1投标人应于2019年10月10日15 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泉州市滨海大酒店迎宾楼七楼迎宾厅(地址:丰泽区美桐街中段28号)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标处 ,逾期将不予接受

7.2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和兴房屋征收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毅都大厦1701-1703 邮编: 362000

电话: 135 1505 2998

联系人: 骆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邮编: 362000

电话: 0595-22795666传真: 0595-22512088

联系人: 小许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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