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昌九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执法证据保全中心隔墙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隔墙改造工程
金额
5.4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qxzb-2024-0805b
预算金额
5.44万元
招标公司
西昌九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张老师0834-2503837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朝钢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西昌九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执法证据保全中心隔墙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 购公告 (招标编号:QXZB-2024-0805B)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昌九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执法证据保全中心隔墙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 54467.56元,招标人为西昌九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监狱执法证据保全中心建设和运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升 执法风险防范能力,按照监狱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狱实际,确定实施执法证据保全 中心建设。目前要对监狱选址进行改造和装修,以适应监狱执法证据保全中心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执法证据保全中心隔墙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执法证据保全中心隔墙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http://www.qxztb.cn。(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 式1.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网站(http://www.qxztb.cn) 获取,具体获取流程详见该网站的“标书在线获取流程”。2.报名咨询电话 028-61375575、 62600820、62630990 转601或602。(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 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 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注①首次注册我公司报名系统的供应商需提交公司相关资料进 行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17时00分;②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上传注册所需资料 或未及时提交注册申请导致其未能成功报名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注册审核电话:028- 61375575 转 656;③供应商应当及时更新其在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更新 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七、其他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昌九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安宁镇马坪坝村(原西乡乡古城村)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34-25038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人: 王朝钢 电 话: 028-84638556 转663 电子邮件: scqxzb@163.com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NWK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