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产业集聚区及镇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76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公司新安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87379213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产业集聚区及镇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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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76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产业集聚区及镇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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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主要包括新安县2个产业集聚区(现合并为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动站及10个镇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8个月,若因监测事权上收,则运维期限至监测事权上收之日终止。其中产业集聚区空气自动站配置PM2.5、PM10、SO2、NO2、CO、O3六因子检测仪,其余10个镇空气自动站配置PM2.5、PM10两因子检测仪。(详见磋商文件)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期:8个月 5.4服务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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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8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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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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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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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1883881876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众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77号帝湖花园B区8号楼1单元22层2204号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87379213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8737921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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