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B-4地块宁江雅苑30、31、32幢111至122室商业房5年租赁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佳霖0577-88801159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577-855020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B-4地块宁江雅苑30、31、32幢111至122室商业房5年租赁权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房产证,有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9.968700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39.9687万元,第二年起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增加1%。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次年租金在每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依次类推;租金含税。
    出租用途 金融服务类行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 2、租赁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有条件下进行租赁,土建单体竣工验收已合格,消防验收已通过,已通水,已通电。承租方需认真前往现场实地踏勘,并签字确认。入驻后对消防、房管、环保、卫生、工商等行政审批,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等情况须自行负责解决,出租方只能在现有情况下提供有关资料及协助,承租方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租赁标的物交付标准,以建筑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作为租赁标的物的交付条件,除此之外,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至于排污、店招店牌等其他所有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负责,并自行向有关部门审批。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租赁期间,不允许分租。 8、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日期为租期起算日。租赁合同签订前须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与出租方在项目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重新挂牌。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服务类法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30天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标的详细清单.JPG 标的详细清单.JPG
    缩略图.jpg 缩略图.jpg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佳霖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88801159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划龙桥路655号仁信大厦A-1幢第10层(北首)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77-85502018
    手机号
    传真 邮箱
    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7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景山街道方正组团1幢房管大楼四楼406室
    联系人 邵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528852
    手机 1396889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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