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户采购
金额
62.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fgaj20230314
预算金额6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曼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户采购
(招标编号:SFGAJ2023031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9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
新示范区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户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户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户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2.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内设有营业网点;
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3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0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 A-801
七、其他
服务需求
女一、项目概述
公安部新发布的公交管(2018〕279号《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
服务便利化的措施》中,提倡“业务办理一窗式”,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缴费支付电子化,要求做到受理、审核、缴费、发证“一次排队、一次办结”。其中窗口缴
费支付电子化不仅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实现“一窗通办”的关键。
女二、收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发现行为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可以作出的
处罚有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
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交警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罚没款需遵守罚缴分离制度,
罚缴分离是指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
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不得自行收缴罚款,而只能向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当事
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由代收银行向当事人开具罚款收据,并
将代收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满足示范区交警支队日接待群众实现便捷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需要。
女三、各方职责
交警
1、申请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接口
2、申请使用安全接入边界
3、提供公安网、专网部署环境
4、与银行确认退费机制
5、提供3台服务器(可以利旧)用于建设收费系统
银行
提供银行到交警机房的专线网络,并建立罚没款收款账户。提供聚合码支付接口供收费系统
使用以及提供对账不平的处理机制。
银行负责建设收费系统,包括收费系统软件以及配套硬件设备,提供收费系统后续每年的维
保费用。
女四、设备及配套服务需求: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人: 徐曼
电 话:
024-31918388-357
电子邮件:LN_XUANY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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