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法院网络专线租赁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4年07月25日 09: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怀宁县人民法院网络专线租赁费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09:49 |
预算金额 | ¥3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4637007 | ||
采购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46370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怀宁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怀宁县人民法院网络专线租赁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怀宁县人民法院网络专线租赁费项目
数量:1
单位:套
预算金额:37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怀宁县人民法院2024网络专线租赁费项目:怀宁县人民法院网络专线等服务,服务期一年。院机关2条200M互联网专线,五个基层法庭100M互联网专线。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7万元。详情见采购公告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第一、从网络技术对接层面的可行性考虑。我省从省、市、县三个层面的县法院业务网络依托中国电信网络向下传输,使用的设备和网络资源均由各级电信公司管理维护。为实现市、县法院业务有效传输到各乡镇法庭并平滑对接,从技术可行性上考虑需要上下各级网络性能、通道接口指标、技术参数的一致性,如果使用其他网络,势必增加中间成本,转接信号稳定性无法保障。 第二、从业务管理网络发展的融合化、简单化、集约化趋势上考虑。我院业务办公信息系统繁多,如果按照系统分别独立建设,从机房环境保障、网络设备、线路等方面考虑,投入将很大,且网络结构复杂。如果在一套网络上承载多项业务,在机房空调、电费、网络设备方面将节约投资近50%。如果采用多家网络,势必造成重复投资,设备不匹配。 第三、我院这次主要建设的是固定网络。县电信公司作为国家基础网络运营商,是本地最大的固定网络运营商,面向基层的网络和设施设备较完备,服务效率高,网络资源丰富,本地化的维护技术力量充足,有利于市、县、乡三级网络的统一维护和保障。 我们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县法院业务网络服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怀宁分公司
地址:安庆市怀宁县政和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方亚东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39号
联系电话:4637007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安庆市财政局预编办(采购科)
联系地址:安庆市宜秀区菱湖北路32号安庆市财政局7楼
联系电话:0556-5288986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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