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人民医院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9.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324609
预算金额1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杰0769-286387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东莞市人民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24609 (三)预算金额:199,842.33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第1一、技术要求:1、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验收须 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及省、自治 区、直辖市或行业的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的要求。 2、适用规 范: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二、合同形式及生 效条件:以采购智慧 云平台线下签订的合 同为准,双方法人代 表或其代理人签字盖 章后才能生效。三、施工地点(范围):红楼院区西药房后门 道路。四、存在以下 情况发包方有权无条 件中止与中标人或承 包人的合作:1、中 标公示期结束后7天 内未与发包方联系;2、发包方提供合同 初稿(含电子版)或 审核稿(含电子版)后,中标人五天内不 回复或不递交纸质版 合同(中标人已签 章);3、收到进场 施工通知后5天内不 进场施工;4、工程 存在质量问题,且不 配合整改的;5、故 意拖延工期达10天 以上;6、中标人存 在其它重大过错。 五、风险范围以外合 同价款调整:风险范 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 范围:严重不平衡报 价、算术性差错、工 程量清单重大漏项、工程量清单虚列项 目、工程量清单重大 页-
漏量、工程量清单虚 增工程量的情况,按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关于印发东莞 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 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 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财<2021>20 号)相关规定,计算 的工程价款总额,扣 减工程量清单虚列项 目及虚增工程量的相 应价款后,在工程结 算时给予全部补偿, 调整合同价款。不符 合上述文件规定条件 的的工程量偏差事 件,发包人将不予调 整合同价款。六、是 否允许转分包:承包 人不得再转包、分 包,若未经发包人同 意违反合同约定而转 包或分包的,须向发 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 10 %违约金,且 发包方有权解除合 同;七、施工现场管 理:1、承包人拟派 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建造师)除发生 以下情形之一外,不 得更换:因重病或重 伤(持有县、区以上 医院证明)两个月以 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 作单位的;因管理原 因发生重大工程质 量、安全事故,监理 单位认为该项目负责 人(建造师)不称职 需要更换的;无能力 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 务,造成严重后果, 建设单位要求更换 的;因违法被责令停 止执业的;被司法机 关羁押或判刑的;死 亡的。符合更换项目 负责人(建造师)情 形时,更换人员的专 业要相符,等级必须 不低于被更换的项目 负责人(建造师)。 且前述除死亡的情形 外,其他更换项目负 责人(建造师)的情 形均视为承包人违 约,发包人有权对承 包人每次处予人民币 2500元的违约金, 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 利。 2、承包人拟派 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建造师)因疾 病、意外伤害等原因 -第2页- 需请假时,须提供工 程所在地甲级医院出 具的证明、病历及发 票等,并附检查报告 报发包人审核,同时 应报派临时项目负责 人(建造师)接替, 接替人员的专业要相 符,等级必须不低于 被接替的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原项目 负责人(建造师)请 假期满后,应立即重 返本工程,继续负责 相关管理。3、承包 人应按要求参加工程 管理相关会议,项目 负责人(建造师)无 故缺席的处以1000 元/次的违约金,其 他技术、管理人员无 故缺席的处以每人 300元/次的违约 金。承包人拟派驻本 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 技术、管理人员,必 须保证项目实施期 间,其所持有的资格 证件(包括但不限 于:建造师的注册建 造师证、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上岗证) 在有效期内。如不在 有效期内,视为承包 人违约。发包人每发 现一次,有权对承包 人处予每天人民币 500元的违约金。同 时,承包人必须及时 作出替换,且替换人 员的专业、资格等级 要求必须不低于被替 换的人员。如替换人 员的专业、资格等级 要求低于被替换人员 的,视为承包人违 约,发包人对承包人 处予每次人民币 2500 元的违约金, 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 利。4、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要严格遵守 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 定,具备与之相符的 技术素质,切实履行 职责,加强进度、安 全、质量的全方位管 理,建立健全各管理 体系,规范施工;对 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 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 术措施,并对安全生 产全过程负责,杜绝 一切事故发生。若因 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 不到位所导致的一切 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3页-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承 包人组织措施不当、 计划不落实、管理不 严,施工方案中所列 人员、机械设备与现 场实际不符及建造师 不到位,导致工程工 期拖延、存在安全或 质量隐患,视为承包 人违约,发包人对承 包人将处予人民币 1000 元的违约金, 且承包人在接到发包 人或监理公司(如 有)的书面通知后, 必须按照内容要求整 改完毕,若再出现同 样或类似的违约情 况,或承包人未按要 求整改,则处予前一 次违约金额的双倍违 约金,以此类推,由 此延迟的工期不予顺 延。严重者报市行政 主管部门处理,并保 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5、现场清洁及保安 由承包人统一负责, 承包人必须将每天产 生的垃圾收集到指定 地点后再统一负责清 运,未能及时处理和 清运的,将对承包人 每天处予人民币 2500元的违约金。 八、材料及设备的要 求:1、材料、设 备、施工须达到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 省、自治区、直辖市 或行业及约定的工程 建设标准、规范的要 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 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 标准。 2、工程所需 材料,须经发包人管 理人员、监理人员 (如有)验收合格后 方能使用。材料及设 备由承包人采购供应 至施工场地。3、材 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 格证明。如发包人对 材料、设备有异议, 应进行检验,检验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 4、材料设备和设备 差价的处理方法:如 遇材料涨价,发包人 不再另外调整。5、 承包人所有报审资料 (含材料检测合格 证、与材料供应商所 签订的合同等)必须 送发包人备案,以便 用于工地材料检查。 材料进场前应按发包 人要求提交材料的样 -第4页- 品,样品经发包人认 可后进行封样,进场 材料必须确定与样品 一致后方可进入施工 现场。未达到样品标 准的材料严禁入场。 6、承包人购买的所 有材料、设备必须符 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厂 家批号、出厂合格 证、质量检验书等资 料证明;7、承包人 在采购供应前,须向 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 采购清单并报发包人 审查,经批准后方可 实施采购。发包人可 随时对承包人所购买 的材料、设备进行监 督、检查,一经查实 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 求的,发包人有权责 令承包人整改,并暂 停材料和设备的安装 和施工,由此产生工 程费用一律由承包人 自行承担,并将视为 承包人违约,发包人 对承包人每次处予人 民币2500元的违约 金;仍未及时按要求 整改的,发包人对承 包人每次处予人民币 5000元的违约金。 发包人在日常质量检 查、定期与不定期抽 查中对材料设备有疑 问时应对材料设备进 行监督抽检,必要时 进行破坏性检测。 8、承包人必须按施 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 准施工,不得擅自修 改工程设计,不得偷 工减料,施工中每批 进入工地的建筑材 料、设备必须由发包 人现场代表签字批准 后方可使用,如未经 签字批准,但材料符 合合同要求并经检测 中心检测合格的,发 包人将对承包人每次 处予人民币2500元 的违约金;如材料不 符合合同要求并且未 经签字批准,但经检 测中心检测合格的, 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每 次处予人民币5000 元的违约金;如未经 签字批准并且材料不 符合合同要求,经检 测中心检测又不合格 的,发包人将对承包 人每次处予人民币 10000元的违约金。 -第5页- 承包人未对建筑主材 料、建筑构配件、设 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 检验,或者未对涉及 结构安全的试块、试 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 检测的,责令改正, 以项目为单位处 50000元以上 100000元以下的违 约金。9、发包人有 权对拟投入本项目的 设备材料进行检查, 达不到本采购文件中 技术参数要求的材料 不得进场;对已进场 但未达到招标文件中 技术参数要求的材 料,该材料将不得使 用,对工程中已使用 不符合采购招标文件 中技术参数要求及有 关规范标准规定材料 的,发包人将有权要 求供应商拆除,由此 产生工程费用及搬运 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 行承担,工期不予顺 延,并按此项发生工 程费用总额 3%的金 额或人民币20000元 对供应商处以违约金 (按两者中的较大数 额执行)以示警告, 同时保留追究供应商 违约责任的权利。 10、设备应在发包 人的见证下退场,严 禁在场内对不合格设 备进行维修或对不合 格材料进行分拣。材 料、设备进场时未向 发包人申报验收,或 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 验收合格的,一经发 现,一律按不合格材 料设备处理。已安装 的材料、设备应拆 除,因特殊原因无法 拆除的,不予计量。 因此而产生的拆除、 搬运费用一律由承包 人自行承担。11、 工程周期:工期:40天进场时间:自收到进场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 施工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必须进场施工,40 所有建筑材料、构配 个日历天内完工。件(成品、半成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 品)、用于安装的设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0250.47 备、为施工生产服务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的周转性材料、建筑 1 暂列金额(元):0 机械设备等必须符合 1 189,591.86 项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相关的质量合格标准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 备才能进入施工现 工程图纸:场。各种管沟施工后 工程量清单:应经发包人检验合格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签字确认之后才可敷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设管线;各种管道进 场后应经发包人检验 合格签字确认之后才 -第6页- 可使用,承包人未按 发包人要求执行的视 为违约,发包人对承 包人每次将处予人民 币2500元的违约 金。 12、乙方所用 的填方土质不得含耕 植土、淤泥质土、腐 植土、垃圾等一切不 良土质,应满足设计 图纸相关要求。填土 应按施工规范要求分 层压实,并按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检测,检 测的费用由乙方负 责。13、承包人应 认真贯彻落实《民用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 染控制规范 (GB50325- 2010)》的规定, 严格控制装饰材料的 选用,确保工程通过 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所需的检测费用纳入 承包人的成本考虑, 发包人不再另行支 付。如发现承包人在 工程中使用不符合规 范规定的材料,导致 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 测不合格的,承包人 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 格为止,并负担进行 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因 返工而产生的全部费 用,工期不顺延。 九、应急方案:保修 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 程质量问题,承包人 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 后半小时内做出回 应,3小时内到达指 定的维修现场,48 小时内修复。如未能 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 修的,发包人可自行 或委托第三方保修, 该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十、验收方案 (应当符合行业管理 部门规定的标准、方 法和内容):1、工 程须按施工图纸、消 防部门和《建筑装饰 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10- 2001)、《建筑工程 施工质最验收评定统 一标准》 (GB50300-2001) 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 验收规范以及使用科 室需求为质量评定验 收标准,达到合格标 准。2、发、承包双 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 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 -第7页- 与验收手续。承包人 应于验收前24小时 通知发包人,发包人 代表接到通知后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 验,认可签证,特别 是相关的防水闭水试 验要进行满一周,经 发包人验收确认后方 可进行下一工序施 工。若发包人要求复 验时,承包人应按要 求办理复验。若复验 合格,发包人应承担 复验费用,由此造成 停工,工期顺延;若 复验不合格,其复验 及返工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但工期也不予 顺延。3、由于承包 人原因造成质量事 故,其返工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工期不顺 延。4、工程竣工 后,承包人按规定整 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 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 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 验收时间,发包人在 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 内组织验收,并办理 验收、移交手续。如 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 未能组织验收,需及 时通知承包人,另定 验收日期。若验收不 合格,承包人在发包 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 重新验收,并承担由 于修改而产生的费 用。工期不予顺延, 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 合格的日期为准。 5、本工程施工范围 内的智能化、网络、 消防等系统必须与医 院原有系统进行兼容 连接,相关费用纳入 承包人的成本考虑, 发包人不再另行支 付。6、工程竣工验 收,应以施工图纸、 技术交底纪要、设计 更改通知、国家颁发 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 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自工程移交采购人管 理之日起计算,工程 (非防水部分)保修 期为贰年,防水工 程保修期为伍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 的工程质量问题,承 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 通知后半小时内做出 回应,3小时内到达 指定的维修现 场,48小时内修 -第8页- 复。如未能在规定时 间内派人保修的,发 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 三方保修,该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采购人 有权在承包人工程款 中扣除,质保金不足 以支付维修费用,承 包人应在收到采购人 通知之日支付。采购 人在工程质保期满贰 年后返还工程质量保 证金(结算价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 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 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 行防水工程保修义 务。7、建设项目防 护设施应符合卫生与 环保相关标准要求, 以其场所防护检测报 告能够通过本项目职 业病放射防护控制效 果评价验收和环保竣 工验收为准。十一、 违约责任:奖励和违 约责任 1、承包人应 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 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 家具、陈设和工程成 品,如造成损失,应 照价赔偿。2、发包 人未办理任何手续, 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 筑物结构或设备管 线,由此发生的损失 或事故(包括罚 款),由发包人负责 并承担损失。3、本 工程所有设计更改, 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 确认后承包人才可实 施,否则视为无效; 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 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 改设计并实施,则被 视为承包人违约,承 包人负责修复至原约 定的设计,并且承担 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及损失;4、未经发 包人同意,承包人擅 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 或设备管线,由此发 生的损失或事故(包 括罚款),由承包人 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 续,发包人擅自动 用,造成损失由发包 人负责。如发包人确 需提前使用,可与承 包人就现场情况确认 及记录有关资料。 6、因一方原因,合 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应通知对方,办理合 同终止协议,并由责 -第9页- 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 成的经济损失。7、 承包人发生下列条款 的任何一条,发包人 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 的全部或一部分: (1)依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宣告破产、倒闭,与 债权人达成协议; (2)办理清算; (3)办理公司的重 整;(4)与其他公 司进行合并;(5) 经发包人确认已经丧 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6)严重违反合同 重要条款约定。8、 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 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 后,承包人应在收到 发包人书面通知后, 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 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 等。否则承包人放在 工地上的工具、器械 等将被认为废弃物, 发包人有权处理,处 理费用由承包人支 付。9、误期赔偿费 的约定:(1)、如果 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 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 成,发包人可要求承 包人支付违约金。从 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 合同总价 5 ‰的数 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 金;逾期30天以上 (含30天)的,发 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 总金额 15 %违约 金,并且给发包人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 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承包人原因 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 无法履行的,承包人 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 总价 30 %的违约 金,并且给发包人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 人承担赔偿责任。 (3)、发包人有权从 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 扣除承包人的违约 金,不足的部分由承 包人另行补足。 (4)、本合同所述之 损失、经济赔偿是指 发包人因承包人原因 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失、因此而向第三方 支付的赔偿金、违约 金、因此而支付的诉 讼费、律师费、公证 费、鉴定费等全部费 -第10页- 用。十二、解决争议 的方法:1、本合同 在履行期间,双方发 生争议时,在不影响 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 解。2、当事人不愿 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或者协商、调解不成 时,本合同在执行中 发生的争议双方向工 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诉解决。在进行法院 审理期间,除提交法 院审理的事项外,合 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 行。3、允许调整合 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 范围:�严重不平衡 报价、算术性差错、 工程量清单重大漏 项、工程量清单虚列 项目、工程量清单重 大漏量、工程量清单 虚增工程量的情况, 按东莞市财政局、东 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文件《关于印发东 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 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财<2021>20 号)相关规定,计算 的工程价款总额,扣 减工程量清单虚列项 目及虚增工程量的相 应价款后,在工程结 算时给予全部补偿, 调整合同价款。不符 合上述文件规定条件 的的工程量偏差事 件,发包人将不予调 整合同价款。十三、 履约保函:1、承包 人向发包人提交不可 撤销符合国家规定的 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的《政府采 购履约担保函》作为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作为本项目施工合同 不可或缺部分,承包 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 10天提交履约担 保,提供履约担保所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2、本项目履 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 价的 10%,有效期 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日内。 3、出具 履约担保的金融机 构:国内银行或合法 成立的国内担保机 构。如使用政府性融 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第11页-
函,该机构净资产须 不低于2亿元,并在 本地区域内具有较丰 富的承保经验以及良 好的承保记录。十 四、其他要求:1、若招标图纸、工程量 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 相同时,则以招标图 纸为准。2、因项目 施工涉及医疗业务区 域,人员流动大,洁 净要求高,相关安全 施工文明措施需要确 保有效地达到物理间 隔效果,相关措施需 经我院检查确认有效 后,再行施工。承包 人须无偿配合,所需 的额外费用纳入承包 人的成本考虑,发包 人不再另行支付。十 四、供应商资格:具 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或以上)资 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质保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贰年保险:承包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合法 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1)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 保险;(2)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设备、采购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3)办理工程保 险。工程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1月05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第12页-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邓杰 0769-28638732 采购单位:东莞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05日 -第13页-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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