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baoshan.gov.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6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1[004]号
2.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为81233.78万元。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施甸县
5.2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木材基地建设、林下种植和支撑体系建设三大方面。
(1)木材基地建设:木材基地建设总规模14.00万亩,建设范围涉及全县11个乡镇,按培育方式分,全部为中幼林抚育。
(2)林下种植:林下种植总规模1.50万亩。
(3)支撑体系建设:支撑体系包括林区道路建设60km,用于林区防护林防火及运输,建设高标准林下药材种源培育基地800亩。
5.3运营内容:本项目作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运营内容包括:按照种植规范负责林品种植及管护,如松土除草、追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后期管护等;支撑体系中林区道路的维护;木材的采收和销售;林下经济及其他可开发经营等内容。具体运营维护内容以PPP合同为准。
5.4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运作,由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指定的出资代表施甸县裕宏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通过木材的销售,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如果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收回投资、补偿运营成本及获得合理回报,则由县财政局根据县林草局的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债务地移交给县林草局或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80%:20%的股权比例进行注册资本出资,项目公司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文件精神并综合考虑金融机构贷款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为约16246.77万元,其中施甸县裕宏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249.36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20%,社会资本方出资12997.41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80%,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双方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同步缴纳到位。
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约64987.01万元,占项目估算总投资的80%。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支付。项目公司通过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以及获取木材销售收入弥补其投融资和经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货物或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货物或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5.5采购范围: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6.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8年,运营期22年。
6.1建设期:8年,自PPP项目合同生效日起计算。
6.2运营期(特许经营期):22年,从开始运营日起计算。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依法纳税凭证及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1财务实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申请人自行承诺)。
注: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3.2信用要求:
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 申 请 人 的 信 用 记 录 , 由 申 请 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5、 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国办发〔2015〕42号文和财金〔2019〕10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自行承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采购活动,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6.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参股;
6.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6.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或成员构成;
6.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前,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同时请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包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nhlhz@163.com)进行信息登记, 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申请人。如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撤销报名:已在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如果因某种原因决定不再网上上传申请文件或不再参加资格预审,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保山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撤销报名,否则可能会导致申请人诚信信誉受影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经重新资格预审后通过审查的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6月22日15:00时。
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ggzy.baoshan.gov.cn,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不再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4、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1、申请人原则上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参与资格审查。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选择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持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进行现场解密,资格预审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针对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开标的项目,申请人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招标人)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870-2221602
注: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特别说明
1、公共资源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实行进场交易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制。招标人要会同代理机构建立防控处置和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检测体温,填报《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人员健康申报表》《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进场人员登记表》。
2、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公证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开标等候区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不适症状,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和经停史,或与疫区人员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接触史等应主动回避。
3、投标人代表原则上只1人进入开标厅参加开标会议,最多不超过2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电话:施甸县财政局:0875-8123033
十三、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文武社区甸阳东路 007 号
联系方式:0875-8127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校区11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875-2128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75-8127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