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S304线K10+000~K24+596段(贺兰县金星农场至贺兰县四十里店村)计14.596km等3项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A组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S304线K10+000~K24+596段(贺兰县金星农场至贺兰县四十里店村)计14.596km等3 项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S304线K10+000~K24+596段(贺兰县金星农场至贺兰县四十里店村)计14.596km等3项公路安全设施 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度项目库计划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 计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银川分中心G244线宁东镇古窑子至宁东镇鸳鸯湖段预防养护等7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5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 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S304线K10+000~K24+596段(贺兰县金星农场至贺兰县四十里店村)计14.596km等3项公路安全 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2.2 工程地点:宁夏银川市境内。
2.3 工程概况:S304线K10+000-K24+596段(贺兰县金星农场至贺兰县四十里店村)计14.596km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本工程位于银川市贺 兰县,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1.5m,路面宽度21m,主要工程量为新增交通标志56块,热熔标线849.09㎡,清除标线260.85㎡,路侧波形梁护栏3772m,中央分隔带护栏13933m,轮廓标1322个,钢管示警桩320根,防撞桶30套,里程碑14个,百米桩131个等。)、S304线 K27+830-K32+708段(贺兰县新华村至101省道)计4.878km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本工程位于银川市贺兰县,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21.5m,路面宽度21m,主要工程量为新增交通标志7块,热熔标线5260.89㎡,清除标线2898.52㎡,中央分隔带护栏45353m,轮廓标 776个,防眩网4518m,防撞桶8套,百米桩44根,里程碑5块,道口标注28根,钢管示警桩56根等)和S305线K10+840-K13+970段计3.13km公路安全设施精 细化提升工程(本工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4m,路面宽度23.5m,主要工程量为新增交通标志36块,热熔标线5863.59㎡,清除标线5088.09㎡,路侧波形梁护栏36m,中央分隔带护栏2821m,防撞桶8套,轮廓标236个,示警桩16根,道口标注4根等)。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 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6月13日,工期: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组别,共1个标段;为不见面的电子标。
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中从业范 围应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或具备二类甲级资质证 书,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
财务 能力 | 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满足以下 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 于1。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2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 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 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在近3年内(指2020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0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 成过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37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 工业绩,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
业绩 | 工业绩,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
企业 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 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 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20年3月15日以来 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 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2020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0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内,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 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指2020年3月15日至 2023年4月10日,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 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 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 2个)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
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
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
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
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3月22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递交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不见面
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4.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
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 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6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 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7楼
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之李
印佩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罗永寿
电话:0951-6153780 电话:0951-6894822/18295118661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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