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 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灌发改投资〔2023〕1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燕尾港镇)
2.1.2建设规模:碱厂项目、嘉澳新能源项目、盛邦新材料项目、迁改部分项目需要改造及新建工程量为110千伏铁塔基础、独立电缆终端平台基础、(8Ф200+4Ф100CPVC)电缆排管、Ф1000HDPE(8Ф200+4Ф100MPP)电缆拉管、Ф(8Ф200+4Ф100MPP)电缆拉管、电缆沟、110千伏电缆通道电缆检查井,改造4回电缆拉管通道,改造4回电缆排管通道,改造电缆井,改造10千伏ZC-YJV22-8.7/15-3*400电缆,改造20千伏ZC-YJV22-18/20-3*400电缆,改造35千伏YJV-26/35kV-3*400电缆,10kV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改造10kV架空线路,改造20kV架空线路,改造20kV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改造10千伏钢管杆基础。
2.1.3最高投标限价:8000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限价270万元;施工费(含采购)投标限价773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01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01 月 23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配电基础工程的勘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配电基础工程施工。
(3)在施工图经招标人确认后,施工前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人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 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运输、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行、检测、检验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预算等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
5) 现场四通一平。
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资格或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5)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3月-2023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输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者承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供电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 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可采用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厂家(或品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投标人品牌承诺书详见附件。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主要材料推荐厂家(或品牌)一览表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0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0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26 日10: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 10 月 26 日10时00分开展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证书;
(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3月-2023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总工程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承诺书;
(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此项);
(11)品牌承诺书。
说明:
(1)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除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或其他特殊说明的,投标人名称填写牵头人名称,盖牵头人公章。
(3)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将所需材料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4)如果涉及证书有关发文认可二维码打印件的,可提供二维码的彩色扫描件。
7.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为12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且大于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
第二阶段: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总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新区大楼
邮 编: 222228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18-885844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312
邮编:222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5262399
2023年 09 月 25 日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 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灌发改投资〔2023〕1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燕尾港镇)
2.1.2建设规模:碱厂项目、嘉澳新能源项目、盛邦新材料项目、迁改部分项目需要改造及新建工程量为110千伏铁塔基础、独立电缆终端平台基础、(8Ф200+4Ф100CPVC)电缆排管、Ф1000HDPE(8Ф200+4Ф100MPP)电缆拉管、Ф(8Ф200+4Ф100MPP)电缆拉管、电缆沟、110千伏电缆通道电缆检查井,改造4回电缆拉管通道,改造4回电缆排管通道,改造电缆井,改造10千伏ZC-YJV22-8.7/15-3*400电缆,改造20千伏ZC-YJV22-18/20-3*400电缆,改造35千伏YJV-26/35kV-3*400电缆,10kV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改造10kV架空线路,改造20kV架空线路,改造20kV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改造10千伏钢管杆基础。
2.1.3最高投标限价:8000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限价270万元;施工费(含采购)投标限价773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01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01 月 23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配电基础工程的勘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配电基础工程施工。
(3)在施工图经招标人确认后,施工前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人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 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运输、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行、检测、检验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预算等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
5) 现场四通一平。
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资格或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5)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3月-2023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输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者承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供电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 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可采用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厂家(或品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投标人品牌承诺书详见附件。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主要材料推荐厂家(或品牌)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推荐厂家(或品牌) |
1 | 电缆 | 江西吉恩重工有限公司,无锡市曙光电缆有限公司,江苏新大洲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三木电缆有限公司 |
2 | 环网柜、柱上开关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港圣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得诚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0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0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26 日10: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 10 月 26 日10时00分开展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证书;
(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3月-2023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总工程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承诺书;
(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此项);
(11)品牌承诺书。
说明:
(1)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除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或其他特殊说明的,投标人名称填写牵头人名称,盖牵头人公章。
(3)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将所需材料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4)如果涉及证书有关发文认可二维码打印件的,可提供二维码的彩色扫描件。
7.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为12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且大于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
第二阶段: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总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业绩: 2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设计文件 (2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分) 2.项目设计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
2、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分)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3分) 4.与周边环境与建筑的协调性。(2分) | ||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2分) | ||
4、绿色设计(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节能(建筑节能)措施。(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5分) | ||
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8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下浮数值的取值范围为3%、3.5%、4%、4.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 组织方案 (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上传,正文使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正文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做废标处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 20 页扣 0.1 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拟派本项目人员: (1)每提供一名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2)每提供一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上述人员(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社保证明(至少为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相关专业要求的,可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资料。同一人员仅计取一次得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5 | 工程业绩 (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2020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输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者承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0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输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者承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每提供一个业绩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 ||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供电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者直接发包证明(非招标项目)、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6)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8)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重复计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算。 | |||
评标办法说明: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 0518-85861319 | |
黄桂松(造价) | 15896100880 | |
广联达 | 郑 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新区大楼
邮 编: 222228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18-885844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312
邮编:222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5262399
2023年 09 月 25 日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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