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 ||
项目法人: | 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长丰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4-29 10:59:21 |
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04-340121-04-01-513938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 实施机构: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比例落实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运作方式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DFWBZ00885/JG2022-25-0674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2.5 项目地点:合肥市长丰县
2.6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建设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水湖镇污水处理厂、左店镇创新社区张岗安置点污水处理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杜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朱巷镇中心村污水管网改造、庄墓镇工业集聚区和集镇建成区雨污系统改造提升项目、陶楼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下塘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配套工程、左店镇陆桥集镇雨污水改造工程10个子项。
2.7 项目总投资:约69505.32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所载金额为准。
2.8 合作期限: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2.9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运作方式: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2 回报机制: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设计资质要求中的其中一种: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中所载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1亿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业绩(采取PPP、BOT、特许经营等模式实施的,其实质服务范围包含投资、建设、运营等内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承担项目投资、设计、施工、运营职责,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中承担投资及运营职责的单位。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 4 月 29 日00:00至2022年 5 月 24 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5 月 24 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24 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3 楼 3 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科瑞北郡15幢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甄工
电 话:0551-69016524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朱工、沈工、刘工
电 话:13645695515、17775371695、17355152036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政务中心15层
电话:0551-62725069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4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9.5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开标现场无法接收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建议投标人优先采用电汇(转账)、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确需采用银行保函等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处,逾期递交或递交保函等纸质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9.6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本项目不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齐纸质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975370597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2022年4月29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DFWBZ00885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9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22DFWBZ00885/JG2022-25-0674)
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1.在招标文件P23,附录2资格审查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要求无需提供,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财务状况表”,是否需要提供?若要提供,请确认提供近几年的财务状况,联合体各成员是否都需要提供?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无须提供“财务要求”相关材料。据此,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财务状况表”非必须提供资料,投标人根据投标需要决定是否提供上述资料。
2.在招标文件P26,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中,“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投标函是否为招标文件P84中的投标函,此投标函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成员都需要提供?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要求,信誉要求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投标函即为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的“一、投标函”,请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7.3(2)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请投标人按照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3.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会自动生成页码,也要录入评标办法索引,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还需要填写?Word投标文件目录是否还要生成?
答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有页码及索引表,且需要生成目录。
4.《招标文件》P54页“投标人奖项、荣誉”中的两个注,均标明“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疑问:招标人可接受的颁奖文件有哪些?我司的颁奖文件为获奖证书,是否不可使用,只能以官网截图来证明?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P66页“2、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中“(2)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写明“庄墓镇污水处理厂约有生活污水1200吨/日”及“(3)乡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中写明“庄墓镇污水处理厂约有工业污水1200吨/日”。
《招标文件》P75页“6.庄墓镇工业聚集区和集镇建成区雨污系统改造提升工程”中并未提到污水处理厂规模相关信息。
疑问:是否可以理解为庄墓镇工业聚集区和集镇建成区雨污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是对现有污水厂进行改造,而现有污水厂已经对庄墓镇的1200吨/日的生活污水及1200吨/日的工业污水进行处理,无需新建污水处理厂?
答复:本子项对庄墓镇现状污水厂及管网进行改造,无新建污水处理厂。
6.《招标文件》P77页“10.左店镇陆桥集镇雨污水改造工程”中“新建300t/d一体化污水处理厂”。
疑问:此污水处理厂在《招标文件》P66页“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中并未提及,是否属于运营范围?
答复:纳入运营范围。招标文件运营范围、污水处理规模、年度运营维护成本等表述及指标相应调整。具体详见下述内容。
7.《招标文件》中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注明联合体双方分别填写的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如否,请明确哪些章节需联合体双方分别填写。
答复: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要求分别提供。
8.《招标文件》中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P9页“(五)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即可。”
疑问:《招标文件》P84与P109均为投标函,在哪一份投标函中承诺?
答复:本项目有关信誉要求的承诺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的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9.《招标文件》P74页“3.左店镇创新社区张岗安置点污水处理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中说明“项目内容包括建设左店镇创新社区张岗安置点道路工程21685㎡,排水工程21685㎡,路灯300盏,绿化工程12000㎡,……”,未说明污水处理站的规模。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P72页,写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60t/d”。
疑问:①是否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信息为准?②污水处理工艺是否有特殊要求?③此污水处理厂在《招标文件》P66页“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中并未提及,是否属于运营范围?
答复:①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②投标人中标后,可结合现场情况,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提出切实可行的工艺方案,经招标人审定后确认。③本子项污水处理站纳入项目运营范围。
10.《运营维护服务协议》中P14页,“第8条水质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8.3.1乙方负责将污水厂产生的污泥脱水至含水率不大于60%后用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
《招标文件》P72~73页,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中“(4)污水厂处理工艺”要求污泥处理采用“叠螺式压滤机脱水”+“蚯蚓养殖”方案。
疑问:叠螺式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一般在80%~85%,无法达到60%。
答复: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所采用的工艺为初步确定的技术工艺,投标人在中标后,应结合现场情况,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优化,以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11.《运营维护服务协议》中P14页,“第8条水质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8.2.1 运营期内,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站)尾水排放标准需满足设计出水水质标准或相关批复标准。若后期因国家、安徽省及合肥市、长丰县相关政策引起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排放标准改变,以最新的政策要求为准。”
疑问:若后期因相关政策改变引起的出水水质标准提高,厂区需进行相应的提标改造,提标改造费用如何结算?
答复:届时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处理。
12.《招标文件》P73页水湖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表中,TP和TN的水质指标值是否写反了?
答复:水湖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如下表所示:
水湖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为:(单位:mg/L)
指标 |
CODcr |
BOD5 |
SS |
TN |
NH3-N |
TP |
进水水质 |
90-230 |
40-70 |
80-190 |
15-35 |
13-30 |
1.8-3.1 |
13.《招标文件》P69页“5.3 支付机制“中“本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费按年度计取支付”;《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协议》中P12页“4.1 甲方的主要义务“中“运营维护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
疑问:请明确运营维护服务费的支付周期。
答复:本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费按季度计取支付。
14.《招标文件》P16页,10.3.2条计价规定和工程造价的确定中:“②控制价编制时的材料价格……,无信息价的采用三方(招标人、中标人、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询价(或另行招标)方式确定(以认质询价方式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按照中标人的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同比例下浮;对于不采用认质询价或认质询价无法达成一致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另行招标采购,以另行招标方式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据实结算)。”
疑问:“无信息价的采用三方(招标人、中标人、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询价方式确定(以认质询价方式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按照中标人的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同比例下浮。”采用三方询价方式厂家基本上都是报真实的供货价格,若在询价的基础上按照下浮率下浮,材料、设备买不到。是否可采用经三方询价的材料设备不下浮,按照询价价格具实进行结算。
答复:以认质询价方式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按照中标人的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同比例下浮。
15.《招标文件》P17页,10.3.2条计价规定和工程造价的确定中:“2)材料材差:材料单价(包含钢筋、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砖(砌)块、砂石、电缆)最终竣工结算以施工期各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算术平均价计算进行调差,材差仅计税金。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社会环境影响等因素,可调材料价差在±5%以内,不予调整,如差值超出±5%,只对超出±5%的部分进行调整。如信息价缺项的材料,则施工前(清单控制价编制时)采用认质询价方式确定,经询价各方签字认可后按投标费率下浮结算,后期不再调整;”
疑问:材料调差中是否也包括管道(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混凝土管等),管道在本项目中的占比较大。
答复:招标文件材料单价调差范围调整为“钢筋、商品混凝土、砂石、钢筋混凝土管”,材料单价最终竣工结算以施工期各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算术平均价计算进行调差,材差仅计税金。
16.《招标文件》P19页,10.5条咨询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计算基数为中标人总中标服务费,即中标工程费用+中标勘察设计费+中标年度运营维护成本*15年。(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标准的80%计取,计算基数为投标人中标的工程费用。注:①上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单独列项,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税费由中标人承担。”中规定中标工程费用+中标勘察设计费+中标年度运营维护成本*15年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及中标的工程费用作为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的计算基数,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疑问:投标时工程费用、勘察设计费用等都是报的下浮率,无法计算具体的金额,请问按照什么标准去交?
答复:投标时工程费用、勘察设计费用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载金额为基数,结合中标工程费用下浮率、中标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计算得出中标工程费用及中标勘察设计费用,并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计算咨询服务费。
17.《招标文件》P77页,“9.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配套工程”中未写明新集村的污水处理规模。
《可行性研究报告》P193~199页提到了污水总量相关内容,但也未明确污水处理规模。
疑问:请明确新集村是否有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与工艺是否有限制?
答复:本子项中仅含有管网建设(含改造)及运营,不含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及运营。
18.《招标文件》P3页“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疑问: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施工方提供还是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答复: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单位的人员。
19.《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协议》P18页“7.1.1甲方负责协调项目厂区红线内土地的征地,项目厂区外永久性供电、供水、对外交通所需用地如涉及征地拆迁问题,由甲方协调解决”。
疑问:三通一平是否也由甲方负责?费用是否计入总投资?
答复:甲方负责协调工作,乙方具体实施工作,费用已纳入总投资,甲方不再另行计量支付。
20.《可行性研究报告》P102页,朱巷镇中心村污水管网系统改造工程方案“3、技术简介”中描述了智能模块化污水处理装置的工艺,其中包含了OMBR池。
疑问:在确保污水处理达标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采用其他污水处理工艺并优化设备选型。
答复:在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求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可结合子项现状及投标人技术优势,对本子项的处理工艺进行改进、优化。
21.本项目所要求的污水处理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业绩(采取PPP、BOT、特许经营等模式实施的,其实质服务范围包含投资、建设、运营等内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PPP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生命周期长的特点,需要成立项目公司进行管理,由项目公司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因此,由联合体牵头人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高于50%)与业主签订的业绩合同(同时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应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如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业绩合同中签订主体为实施该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须提供投标人为项目公司股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2.投标限价要求“勘察设计费用总额以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费取费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计算依据”,请问设计费计算中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如何取值,请明确。
答复: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取值均为1。
23.第三章评标办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注:①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中异常低价的认定标准,市政项目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大于15%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工程费用下浮率不参与工程费用评标基准价计算。”请问勘察设计费用、合理利润率、年度运营维护成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单价、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单价报价时是否参照市政项目工程费用要求,下浮率报价大于15%的作为异常低价,请明确。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各厂污泥经重力浓缩脱水后外运处置,请问污泥处置费按多少考虑。
答复:投标人应按照当地相关要求,自主选择相关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相关费用已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单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
25.管网运营维护暂30公里,请明确此公里数对应的位置以及管径大小。
答复:吴山镇管网约5km,管径约DN300-DN500;左店镇管网约2km,管径约DN300-DN500;杜集镇管网约6km,管径约DN300;庄墓镇管网约6km,管径约DN300-DN500;陶楼镇管网约5km,管径约DN300-DN400;左店镇管网约6km,管径约DN300-DN500。本项目管网长度及管径为招标时初步确定,后期以设计图纸为准。
26.庄墓坑塘整治,文本中淤泥运至卸土点堆放,请明确卸土点位置,及对卸土点堆放淤泥的处置方式。
答复:本子项中卸土地点需满足当地相关要求,结合子项实际情况合理存放,相关费用自行考虑。
27.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参与起草(或编制)污水处理领域相关国家标准的得2分,满分2分。”
请问:
(1)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属于执行性的文件。为市场推广、市场占领的需要,部分企业选择通过资助方式参与标准的起草(或编制)工作。为防止标准“竞价排名”,国家标准委已于2019年启动标准署名改革,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国标委发〔2019〕5号)及相关回复,制定、起草标准,不再署名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在国家标准化改革、清理出资署名的大环境下,再以是否参与起草(或编制)标准作为筛选投标人的条件,严重违背了国家政策导向。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中标人负责或参与任何标准的起草和编制工作,将“投标人参与起草(或编制)污水处理领域相关国家标准”作为评分因素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的规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项目评分标准的设置,应依据国家、省、市及长丰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并保证项目具有充分竞争性。本条要求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无法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3)本项目是污水处理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项目中标人应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资质、技术经验和能力,并在污水处理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而污水处理技术实力的体现与是否参与标准起草(或编制)无关,而与发明创造、科技创新、专利等息息相关。
(4)根据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项目信息,长丰县类似项目在评分办法中列入要求投标人参与标准编制后,均通过答疑对此要求进行了删除,详见附件。
综上原因,建议删除本条约定,或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领域发明专利的得2分,满分2分。
答复:经查询并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制定、起草标准,不再署名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经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td.samr.gov.cn/)查询,2019年后发布的国家标准均存在署名起草单位(或编制单位)或起草人(或编制人)的情形。国家标准委《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国标委发〔2022〕8号)文件中也并未提及“制定、起草标准,不再署名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领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人为国有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基于项目行业及建设运营内容特点,对于项目中标单位技术能力有一定要求,在评分办法“投标人资信、认证”中设置“投标人参与起草污水处理领域相关国家标准”得分项,作为反应投标人污水处理领域综合能力指标,重在择优选择投标人。
该评审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8.左店镇创新社区张岗安置点污水处理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子项中污水处理站(60吨/日)及左店镇陆桥集镇雨污水改造工程子项中污水处理厂(300吨/日)纳入项目运营范围,关于年度运营维护成本及污水处理规模等相关表述按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项:原表述为:
3.2.4 |
投标限价 |
本次投标报价由工程费用下浮率、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合理利润率、年度运营维护成本四部分组成。其中: (1)工程费用下浮率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小于相应工程费用下浮率招标控制价,工程费用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为12%,投标人所报工程费用下浮率须≥12%。 成交的工程费用=审定的工程预算×(1-中标工程费用下浮率) (2)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 勘察设计费用总额以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费取费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计算依据,以后期经招标人确认的各子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工程费用之和为计算基数,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小于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为20%,投标人所报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须≥20%。 (3)合理利润率 合理利润率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大于相应合理利润率招标控制价,合理利润率招标控制价为5.98%,投标人所报合理利润率须≤5.98%。 (4)年度运营维护成本 年度运营维护成本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大于相应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招标控制价,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招标控制价为4046.50万元/年,投标人所报年度运营维护成本须≤4046.50万元/年。 ①污水处理成本单价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大于污水处理成本单价招标控制价,污水处理成本单价招标控制价具体如下: a.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招标控制单价:1.50元/吨,投标人所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须≤1.50元/吨; b.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招标控制单价:1.50元/吨,投标人所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须≤1.50元/吨; c.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招标控制单价:3.20元/吨;投标人所报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单价须≤3.20元/吨; ②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单价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大于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单价招标控制价,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招标控制价具体如下: 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招标控制单价(含泵站):1.5万元/(公里.年),投标人所报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单价(含泵站)须≤1.50万元/(公里.年)。 年度运营维护成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1060吨/日计入)/10000+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26800吨/日计入)/10000+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乡镇工业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21200吨/日计入)/10000+管网运营维护成本单价Í管网长度(暂按30km计入) |
现修改为:
3.2.4 |
投标限价 |
本次投标报价由工程费用下浮率、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合理利润率、年度运营维护成本四部分组成。其中: (1)工程费用下浮率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小于相应工程费用下浮率招标控制价,工程费用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为12%,投标人所报工程费用下浮率须≥12%。 成交的工程费用=审定的工程预算×(1-中标工程费用下浮率) (2)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 勘察设计费用总额以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费取费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计算依据,以后期经招标人确认的各子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工程费用之和为计算基数,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小于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为20%,投标人所报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须≥20%。 (3)合理利润率 合理利润率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大于相应合理利润率招标控制价,合理利润率招标控制价为5.98%,投标人所报合理利润率须≤5.98%。 (4)年度运营维护成本 年度运营维护成本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大于相应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招标控制价,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招标控制价为4066.21万元/年,投标人所报年度运营维护成本须≤4066.21万元/年。 ①污水处理成本单价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大于污水处理成本单价招标控制价,污水处理成本单价招标控制价具体如下: a.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招标控制单价:1.50元/吨,投标人所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须≤1.50元/吨; b.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招标控制单价:1.50元/吨,投标人所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须≤1.50元/吨; c.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招标控制单价:3.20元/吨;投标人所报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单价须≤3.20元/吨; ②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单价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且不得大于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单价招标控制价,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招标控制价具体如下: 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招标控制单价(含泵站):1.5万元/(公里.年),投标人所报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单价(含泵站)须≤1.50万元/(公里.年)。 年度运营维护成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1420吨/日计入)/10000+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26800吨/日计入)/10000+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乡镇工业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21200吨/日计入)/10000+管网运营维护成本单价Í管网长度(暂按30km计入)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项注”中,原表述为: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注:①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中异常低价的认定标准,市政项目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大于15%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工程费用下浮率不参与工程费用评标基准价计算。 ②本项目合理利润率投标报价参考开标当日上一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LPR。合理利润率投标报价低于五年期LPR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报价合理性的相关证明资料及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本级党委会记录或董事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投资决策文件(如需上级公司决策的,同时提供上级公司上述投资决策文件),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项目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且合理利润率投标报价低于五年期LPR的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项目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③投标人计算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模暂按 1060 吨/日计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规模暂按 26800 吨/日计入,乡镇工业污水处理规模暂按 21200 吨/日计入,管网长度暂按 30 公里计入,一年按365日计。后期以实际量为准。 ④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现修改为: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注:①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中异常低价的认定标准,市政项目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大于15%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工程费用下浮率不参与工程费用评标基准价计算。 ②本项目合理利润率投标报价参考开标当日上一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LPR。合理利润率投标报价低于五年期LPR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报价合理性的相关证明资料及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本级党委会记录或董事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投资决策文件(如需上级公司决策的,同时提供上级公司上述投资决策文件),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项目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且合理利润率投标报价低于五年期LPR的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项目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③投标人计算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模暂按 1420 吨/日计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规模暂按 26800 吨/日计入,乡镇工业污水处理规模暂按 21200 吨/日计入,管网长度暂按 30 公里计入,一年按365日计。后期以实际量为准。 ④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 2、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中,原表述为:
“2、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
本项目需要运营维护的主要内容含污水处理厂(站)、污水管网等。具体如下: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约1060吨/日,其中朱巷镇农村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约1050吨/日,陶楼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日处理规模约10吨/日。
(2)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乡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约26800吨/日,其中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约5000吨/日,水湖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约20000吨/日,杜集镇污水厂扩建日处理规模约600吨/日,庄墓镇污水处理厂约有生活污水1200吨/日。
(3)乡镇工业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乡镇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约21200吨/日,其中下塘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规模约20000吨/日,庄墓镇污水处理厂约有工业污水1200吨/日。
(4)相关污水管网
纳入本项目运营维护的污水管网主要包括污水干管及支管,不含雨水管网、污水出户管、中水管、水系连通管等。总长度约30km。
备注:招标人后期有权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其他有关要求,适当调整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和范围,此不应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不得借此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现修改为:
“2、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
本项目需要运营维护的主要内容含污水处理厂(站)、污水管网等。具体如下: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约1420吨/日,其中朱巷镇农村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约1050吨/日,陶楼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日处理规模约10吨/日,左店镇创新社区张岗安置点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约60吨/日,左店镇陆桥集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约300吨/日。
(2)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乡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约26800吨/日,其中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约5000吨/日,水湖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约20000吨/日,杜集镇污水厂扩建日处理规模约600吨/日,庄墓镇污水处理厂约有生活污水1200吨/日。
(3)乡镇工业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乡镇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约21200吨/日,其中下塘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规模约20000吨/日,庄墓镇污水处理厂约有工业污水1200吨/日。
(4)相关污水管网
纳入本项目运营维护的污水管网主要包括污水干管及支管,不含雨水管网、污水出户管、中水管、水系连通管等。总长度约30km。
备注:招标人后期有权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其他有关要求,适当调整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和范围,此不应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不得借此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函”中,原表述为:
投标报价 |
1、工程费用下浮率 %。(百分号前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2、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 %。(百分号前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3、合理利润率 %(百分号前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4、年度运营维护成本 |
万元/年(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4.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 |
元/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4.2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 |
元/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4.3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单价 |
元/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4.4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单价 |
万元/(公里.年)(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备注:年度运营维护成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1060吨/日计入)/10000+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26800吨/日计入)/10000+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乡镇工业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21200吨/日计入)/10000+管网运营维护成本单价Í管网长度(暂按30km计入) |
现修改为:
投标报价 |
1、工程费用下浮率 %。(百分号前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2、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 %。(百分号前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3、合理利润率 %(百分号前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4、年度运营维护成本 |
万元/年(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4.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 |
元/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4.2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 |
元/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4.3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单价 |
元/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4.4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成本单价 |
万元/(公里.年)(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
|
备注:年度运营维护成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1420吨/日计入)/10000+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26800吨/日计入)/10000+乡镇工业污水处理成本单价Í年乡镇工业污水处理量(暂按365日Í21200吨/日计入)/10000+管网运营维护成本单价Í管网长度(暂按30km计入) |
本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其他未涉及修改的内容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
联系人:甄工
电 话:0551-6901652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朱工、沈工、刘工
电 话:13645695515、17775371695、17355152036
2022年5月9日
【答疑澄清公告】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答疑澄清公告5.9.pdf 【答疑澄清公告】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答疑澄清公告5.9.pdf
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2022DFWBZ00885/JG2022-25-067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4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5月24日
长丰县2022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成员1),安徽新基建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与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3)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222号创新广场A座12层;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下浮率12.60%;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20.00%;合理利润率5.88%;年度运营维护成本4003.91万元/年
合作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科瑞北郡15幢
联 系 人:甄工
电 话:0551-6901652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朱工、沈工、刘工
电 话:13645695515、17775371695、17355152036
公示期:自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中标候选人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