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hzfcg-d2019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海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吴超行0574-65347071
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葛颖燕0574-65131832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海县公安局黄坛派出所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系统及设备和宁海县公安局全过程执法视音频、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运行、跃龙所智能快速办案区建设采购项目

一、采购人:宁海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公安局黄坛派出所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系统及设备和宁海县公安局全过程执法视音频、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运行、跃龙所智能快速办案区建设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HZFCG-D2019003

四、采购内容:

标项一:宁海县公安局黄坛派出所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系统及设备项目

标项二:宁海县公安局全过程执法视音频、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运行、跃龙所智能快速办案区建设项目

五、采购的货物说明:

标项一:黄坛派出所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系统及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二:全过程执法视音频、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运行、跃龙所智能快速办案区建设(详见采购需求)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标项一:宁海县公安局黄坛派出所主要拟建的是:以三位一体执法办案区为主要内容的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系统及设备,基于公安局域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物联网(RFID)等技术,研发、定制执法办案管理应用设备,以及相关的案件、人员、物品、视频、设备等信息管理系统,包含软件开发、硬件集成、物联网技术支持改造等诸多内容,且均与公安执法办案系统紧密关联配套,且系统涉及公安机关内部秘密,内容、功能复杂,对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易用性要求高,通过一般的招标方式难以实现以上目标。该项目完全按照浙江省公安厅确定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设置示范点要求进行。根据《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私密具体范围的规定》(公安【2001】12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本项目涉及的侦刑事案件信息属于警务秘密,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泄露会给警务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害的事项。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能提供本建设项目拟建内容(定制设备和对应信息管理系统等)供应商,并且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二期项目、浙江省公安厅电子签章系统项目、全省公安机关全过程执法视音频信息管理系统及浙江省公安机关一体化办案平台的承建商,是目前唯一能掌握并调用本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必需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业务数据、电子签章技术的供应商,且具备调取跟本项目相关的电子签名和捺印等。为保障软硬件的互联互通,实现一体化办案要求,且与省执法综合应用平台的软硬件的匹配性、兼容性、稳定性,数据连贯性、共享性,避免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同时考虑工作的特殊性、安全性,卷宗资料涉及部分涉密信息。便于与省执法综合应用平台无缝对接使用,更有利于整体售后服务的便捷性和建设周期的紧迫性。故鉴于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31条相关规定,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标项二:宁海县公安局全过程执法音视频、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运行、跃龙派出所智能快速办案区建设项目,包含软件开发、硬件集成、物联网技术支持、装修改造等诸多内容,且均与公安执法办案系统紧密关联配套,且系统涉及公安机关内部秘密,内容、功能复杂,对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易用性要求高,通过一般的招标方式难以实现以上目标。

本项目采购中包含的一体化数字签名屏需实现签名捺印一体化并与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二期项目实现无缝对接,且与宁海县公安局看守所实现远程签名捺印,多个所的RFID及线路改造涉及到宁海县公安局前期的项目延续,软硬件的数据同步及RFID定位兼容性,跃龙办案区快速办案区建设需调取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业务数据。

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能提供本建设项目拟建内容的供应商,具备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并且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二期项目、浙江省公安厅电子签章系统项目、全省公安机关全过程执法视音频信息管理系统及浙江省公安机关一体化办案平台的承建商,是目前唯一能掌握并调用本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必须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业务数据、电子签章技术的供应商,且具备调取跟本项目相关的电子签名和捺印等。

为保障软硬件的互联互通,项目软硬件的延续性,实现一体化办案要求,且与省执法综合应用平台的软硬件的匹配性、兼容性、稳定性,数据连贯性、共享性,避免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同时考虑工作的特殊性、安全性,卷宗资料涉及部分涉密信息。便于与省执法综合应用平台无缝对接使用,更有利于整体售后服务的便捷性和建设周期的紧迫性。

综上所述,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标项一: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08号诚高大厦6F)

标项二: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08号诚高大厦6F)

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情况:

标项一:

(一)论证意见:2019年7月23日,采购人组织专家对宁海县公安局黄坛派出所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系统及设备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的论证意见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二)论证专家人员名单:

姓名:蒋海富

工作单位:宁波琦美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李静涛

工作单位:宁波市工商银行

姓名:沈灵

工作单位: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标项二:

(一)论证意见:2019年7月23日,采购人组织专家对宁海县公安局全过程执法视音频、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运行、跃龙所智能快速办案区建设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的论证意见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二)论证专家人员名单:

姓名:蒋海富

工作单位:宁波琦美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李静涛

工作单位:宁波市工商银行

姓名:沈灵

工作单位: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十二、特别提醒: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三、其他要求: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采购。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公安局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联系人:吴超行 联系电话:0574-65347071 传真号码:0574-65347072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

联系人:葛颖燕 联系电话:0574-65131832 传真号码:0574-65131831

财政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欢永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传真号码:0574-65265612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8月8日

采购文件:

NHZFCG-D2019003宁海县公安局黄坛派出所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系统及设备和宁海县公安局全过程执法视音频、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运行、跃龙所智能快速办案区建设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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