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江宁发改投字[2017]570号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处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小琴025-8347618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9
公告正文
[缺少]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门诊及医教研中医康复综合大楼新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42630003 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门诊及医教研中医康复综合大楼新建项目
标段编号 AJN180053-03SG 标段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3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3月16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N180053-03SG
1.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建设项目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门诊及医教研中医康复综合大楼新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17]57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8317.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8317.5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景观绿化工程
2.2工程地点:江宁区天印大道以东,原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以南
2.3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结构类型: 其他
2.6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11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景观、绿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铺装面积3000m2。
2.10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12600 m2;造价:11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从2022年3月11日17时1分到 2022年3月16日17时1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29 10:3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9年03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70万元及以上且铺装面积21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类、商住楼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2、采用暗标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8、业绩分 业绩:0分。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3月11日17时1分到 2022年3月16日17时1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5、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6、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9月-2022年02月)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要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7、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8.8、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8.9、资格审查时,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8.12、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1)财务状况(满分30分)①投标人2020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65%得30分;②65%<2020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75%得20分;③2020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75%得10分。(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需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2)企业信誉(满分10分)企业具有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出具的AAA级资信等级证书的得10分,AA的得6分, A的得3分,满分10分。没有不得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3)认证体系(满分45分)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4)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15分)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拟定2道题目,每题7.5分,满分15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每题评分分为五档,优:7.5≥优>6.0分,良:6.0分≥良>4.5分,中:4.5分≥中>3分,差:3分≥差>1.5分,无:0分。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现场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1。【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8.13、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相同,则按“认证体系”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当出现总分相同的投标企业并列第九名时,由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若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小于9家,招标人将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8.14、本工程含有一太湖石造景,现场施工制作,体量大、用材广泛、单元组合和结构变化多端,高度3米以上,上石和下石采取错位相叠,叠砌体表面形成间槽、凹凸和参差的形体特征,使造型更加生动自然。8.15、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辩需投标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2022年03月29日10:30 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B区4楼)A401室参加答辩,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8.1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
邮编:2111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胡处 联系人:朱小琴
电话:025-52137979 电话:025-83476186
传真:/ 传真:025-834761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5645175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
账号: 账号:63020180150002519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AJN180053-03SG
1.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建设项目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门诊及医教研中医康复综合大楼新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17]57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8317.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8317.5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景观绿化工程
2.2工程地点:江宁区天印大道以东,原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以南
2.3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结构类型: 其他
2.6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11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景观、绿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铺装面积3000m2。
2.10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12600 m2;造价:11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从2022年3月11日17时1分到 2022年3月16日17时1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29 10:3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9年03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70万元及以上且铺装面积21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类、商住楼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2、采用暗标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8、业绩分 业绩:0分。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3月11日17时1分到 2022年3月16日17时1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5、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6、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9月-2022年02月)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要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7、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8.8、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8.9、资格审查时,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8.12、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1)财务状况(满分30分)①投标人2020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65%得30分;②65%<2020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75%得20分;③2020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75%得10分。(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需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2)企业信誉(满分10分)企业具有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出具的AAA级资信等级证书的得10分,AA的得6分, A的得3分,满分10分。没有不得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3)认证体系(满分45分)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4)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15分)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拟定2道题目,每题7.5分,满分15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每题评分分为五档,优:7.5≥优>6.0分,良:6.0分≥良>4.5分,中:4.5分≥中>3分,差:3分≥差>1.5分,无:0分。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现场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1。【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8.13、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相同,则按“认证体系”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当出现总分相同的投标企业并列第九名时,由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若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小于9家,招标人将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8.14、本工程含有一太湖石造景,现场施工制作,体量大、用材广泛、单元组合和结构变化多端,高度3米以上,上石和下石采取错位相叠,叠砌体表面形成间槽、凹凸和参差的形体特征,使造型更加生动自然。8.15、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辩需投标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2022年03月29日10:30 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B区4楼)A401室参加答辩,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8.1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
邮编:2111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胡处 联系人:朱小琴
电话:025-52137979 电话:025-83476186
传真:/ 传真:025-834761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5645175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
账号: 账号:63020180150002519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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