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铭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原绿色牛羊肉精加工生产线及冷藏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潭县铭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原绿色牛羊肉精加工生产线及冷藏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发改产业〔2018〕776号文件批准建设。临潭县铭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本项目EPC总承包单位,欢迎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潭县铭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原绿色牛羊肉精加工生产线及冷藏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建设规模:建设每班屠宰和分割350只羊和40头牛生产线各一条,配套静态库容量为360吨产品冷库,配套建设生产和生活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为5811.05平方米。(二)建设内容:新建综合生产车间一座,内部包含牛羊待宰棚、牛羊屠宰区、牛羊分割区、低温冷藏库、制冷机房,建筑面积为4476.54平方米。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为997.12平方米以及辅助用房、锅炉房、门卫等相关消防附属基础设施。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临潭县铭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原绿色牛羊肉精加工生产线及冷藏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技术职称;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并同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的施工业绩(新注册的建造师业绩不做强制性要求,注册时间2019年5月至今),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4. 投标人业绩要求:a、设计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 3 年(2017 年5月至今)有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经验(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b、施工业绩;以及近 3 年(2017年5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新成立不足一年(2019年5月至今)的公司业绩不做强制要求(以资质证书获取时间为准)。
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6.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7. 各投标申请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平台上报施工投标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信息,并将通过确定的《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于2020年5月21日17时30之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放弃投标的资格处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外企业】将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代表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施工负责人(即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施工项目经理);
9.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10.投标人在开标前五日,投标单位须将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以及甘南州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567726427@qq.com)(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他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gnzrmzf.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 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 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 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机。
2、获取时间:2020 年5 月13日18 时00 分至2020 年5 月18日 18 时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3、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该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时5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投标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转账或网银转账时投标单位必须将用途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里。并将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转账凭据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若在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保证金凭据发送至我公司的,对其产生的无效投标等不利因素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缴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行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网上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开户单位: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合作市农村信用联社当周信用社
行号:402838008122
账号:820520122000004752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网址:http://ggzyjy.gnzrmzf.gov.cn)
九、联系方式
1.监督单位:甘南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19832
2.招标人:临潭县铭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临潭县城关镇上郊口110号
联系人:孙伟联系电话:15693069307
3.招标代理机构: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
地址:甘南州水电花苑3号楼A栋一单元一楼1011室
联系人:李清联系电话: 0941—8210509
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