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物品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需要,建阳区潭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公卫宣传品(详见采购清单),欢迎有资质供应商到建阳区潭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洽谈报价。
一、项目名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报价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时间:
7月22日-7月29日
五、报价提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提供复印件;
3、报价单。
上述第1-3项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至建阳区潭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门院区四楼办公室(建阳区人民路74号);
六、比价规则:1、本次比价在同等规格及质量基础上采取最低价评标法;2、比价结束后,中心主动致电中标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同时不退还响应文件;3、成交价格以最终提交的报价为准。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分批次送至建阳区潭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融华院区(建阳区长安路519号)。
3、咨询电话:0599-5829673
一、项目名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参考品牌或厂家 | 申购数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备注 |
1 | 毛巾 | 纯棉 | | 3000 | 条 | 7.8 | 重量约120g, 尺寸:34cm*72cm |
2 | 塑料脸盆 | 中号 | | 3000 | 个 | 6 | 内径约30.5cm,外径约34cm,高约12cm |
3 | 雨伞 | 中号 | 天堂 | 2500 | 把 | 20 | 伞下直径约105cm,伞架:手动黑色304不锈钢,伞布:自然光黑胶布 |
4 | 健康包 | 21cm*13cm*5cm | | 500 | 个 | 12.5 | 材质:牛津布+EVA+天鹅绒,内配:风油精1瓶、清凉油1瓶、绷带1卷、酒精棉片10片、创口贴10片。 |
三、供应商报价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时间:
7月22日-7月29日
五、报价提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提供复印件;
3、报价单。
上述第1-3项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至建阳区潭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门院区四楼办公室(建阳区人民路74号);
六、比价规则:1、本次比价在同等规格及质量基础上采取最低价评标法;2、比价结束后,中心主动致电中标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同时不退还响应文件;3、成交价格以最终提交的报价为准。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分批次送至建阳区潭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融华院区(建阳区长安路519号)。
3、咨询电话:0599-5829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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