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JSZH-G2024-0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塘街道东方钢材城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7-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二、投标人须知-(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 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本项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 |
2 |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五、有关说明
| 6. 履约担保要求及形式:本项目无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 6. 履约担保要求及形式:本项目收取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
3 | 四、合同书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 |
4 | 五、合同条款 | / | 十、履约保证金 1、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2、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10%。 3、履约担保期限: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5、退付办法:与供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式相同。 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由于中标方的原因不能履约的,②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经济损失的。 7、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承担履约保证金金额千分之二/天的违约。
|
更正日期:2024-08-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东政路68号
联系人:李梁
联系电话:0510-85582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
联系人:许居磊
联系电话:18961883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居磊
电话:1896188313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