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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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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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2-06-208 | |||||||||||
2、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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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0立方制氧设备2套 (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压力管道)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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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07月06日 至 2022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 | |||||||||||
3.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7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7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周口市中医院 | |||||||||||
地址:周口市七一西路 | |||||||||||
联系人:徐锐 | |||||||||||
联系方式:1599418601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闫浩宇 | |||||||||||
联系方式:1833653736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徐锐 | |||||||||||
联系方式:15994186015 |
- 采购人承诺书.rar采购人承诺书.rar
- 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doc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诚信承诺书
\n我单位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n(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n(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合理设定采购需求,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不切实际,给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造成损失;
\n(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n(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n(五)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
\n(六)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n(七)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n(八)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
\n(九)开标前泄露标底;
\n(十)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n(十一)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n(十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违反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n(十三)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
\n(十四)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n(十五)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
\n(十六)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n(十七)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
\n(十八)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n(十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诚信的行为。
\n 采购人: (盖章)
\n 日 期: 年 月 日
\n
目录2022年6月项目编号:2022-06-208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六章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标准文本、合同签订指引、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29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6第四章评标办法11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一章招标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4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6
包别划分:1个包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最高限价(如有):270万元预算金额:270万元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编号:2022-06-20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采购需求:50立方制氧设备2套(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号包名称包最高限价万元1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270包号包名称包最高限价万元1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270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压力管道)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的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
无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时间:2022年7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徐锐联系方式:0394-8282792地址:周口市七一西路名称:周口市中医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394-81069763.监督单位:周口市财政局项目联系人:闫浩宇联系方式:0394-8106517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前注:1)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2年7月6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周口市中医院 |
2 | 委托人 | 马亚福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 |
4 | 项目名称 | 周口市中医院医用制氧站建设项目 |
5 | 项目编号 | 2022-06-208 |
6 | 项目性质 | 货物类 |
7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8 | 包别划分 | 本次招标为1个包 |
9 | 付款方式 |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90%, 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
10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11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60天 |
12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 | 供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
14 | 免费质保期 | 12个月 |
15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
16 | 答疑 | 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17 | 勘察现场 | 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
18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有关规定 |
19 | 招标范围和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必须包括: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装修费、安装调试费、施工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各专业的交叉配合费用、检验试验费、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包服务、包维修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包含所有用氧设备及管道的接口工程,完成编制、汇集、整理合同工程供政府备案和工程资料存档使用的全部竣工资料所需要的全部内容;所有相关设备的检测、检查、报验等工作;在上面描述中虽未列出,但在施工程序和工艺、国家规范规程、法律法规等明示或暗含的所有工作。3.投标人应对招标内容及现场勘查情况充分理解,如若后期出现漏项或工程量增加则招标人视为已含在中标价内,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由于对招标内容未充分理解或未能有效地考察现场导致报价失误,并据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有关合同金额的增加、合同工期的延长、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要求将不予认可,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若工程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减少时则招标人应扣除相应费用。4.由于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调整等需重新对制氧站进行设计优化、供货、安装等,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其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6.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考察其生产制作环境及企业实力,如发现与投标时所提供的证明及所承诺情况不符,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
20 | 投标文件 | 1、投标文件为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ttp://jyzx.zhoukou.gov.cn网上下载)制作生成的电子加密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者在开标时间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文件不再提交。 |
21 | 投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 日***(见招标公告) 标书递交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 房间(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
2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年***月 日***(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房间(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
2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 |
24 | 其它 |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质量合格的产品。 2.中标后,中标企业需提供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本四副本,电子文件u盘一份。 |
(一)医用分子筛制氧机技术要求(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一、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参数5)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联系周口市公共交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输出压力:0.5~1.0Mpa(可调)2.*氧气纯度:≥93±3%(V/V)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氧气总产量:≥100m³/h(max110m³/h)单机组≥50m³/h(max55m³/h)(二)主要技术指标2.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制造原理必须为PSA多塔变压吸附技术,具有技术完整先进性。医用分子筛制氧机输出氧气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YY/T0298-1998标准的规定《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GB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和WS1-XG-008-2012《富氧空气(93%氧)质量标准》的标准要求。1.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的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及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以及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等交钥匙工程。并保证在服务期内氧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供应充足不间断,否则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氧气无异味;8.臭氧及其它气态氧化物含量:应符合YY/T0298-1998标准的规定;7.气态酸和碱含量:应符合YY/T0298-1998标准的规定;6.一氧化碳含量:应符合YY/T0298-1998标准的规定;5.二氧化碳含量:≤0.01%(V/V);4.水分含量:≤0.07g/m³;
15.当氧源和整个管路系统输出压力低于或高于额定值时,有声光信号同时报警。14.整套机组断电时恢复自启,来电时5分钟后,整机自动运行,实现无人值守。13.制氧设备的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GB9706.1-1995I类B型设备的规定;12.制氧设备开机:初次开机≤30min,正常停机后启动≤10min,其产氧量和氧浓度达到规范要求。11.制氧计噪音符合国家标准:≤85dB(A)有相关降低噪音的技术;10.气密性:所有坚固件连接应牢固,不得有任何松动,各种管路﹑管汇及阀门排列应整齐,其连接处不得漏气;
(三)主要配置技术要求19.制氧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持久性能,分子筛在无需进行再生处理的情况下至少能实现连续运行10万小时。18.制氧设备配套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为氧气专用,且安装前均进行特殊处理,阀门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产品。17.制氧设备必须是无油设计。16.制氧机的启动与停止根据医院用氧量的变化自动控制,每台机组可单独连续运行,并且根据氧气使用状况逐台并联运行,保证最经济地安全不间断供氧。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制氧主机 | 1.2套; 2.采用双塔或多塔吸附方式,PLC控制,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便、维护方便; 3.产氧量:单机组≥50m3/h,双机组≥100m3/h; 4.氧气纯度为≥93±3%(V/V), 输出氧气压力≥0.5~1.0Mpa(可调)(可调)。 5.制氧主机使用寿命保用10万小时,提供制造商承诺函; 6.采用PLC控制,机组运行状态实时监控,显示屏可以显示氧气浓度、氧气压力等参数。配置压力控制器,可根据使用情况用户自主调整自动停机和开机压力; 7.制氧设备具有自动切换功能,系统性能稳定可靠,运行成本低。 |
2 | 螺杆空气压缩机 | 1.2台; 2.单机功率:≤75kw,气量满足制氧机的需求; 3.残余含油量:≤3ppm; 4.具有全电脑数字控制功能,具有超载、高温、超压自动报警停机的保护功; 具有压力、温度、时间、故障等数据显示功能,能自动检测并记录历史故障; 5.空压机机头保修5年。 |
3 | 空气纯化干燥机 | 1.2台; 2.采用微电脑控制系统,对所有运行参数进行控制处理; 3.出口压力露点为3℃,空气处理量满足空气压缩机气量要求; 4.系统联控启/停机。 |
4 | 油水过滤器 | 1.2只; 2.单个空气处理气量:≥15m³/min; 3.能有效除去99%以上的液态水和大部分的液态油。 4.具有自动排水功能,系统停机后停止排气,减少压力损失。 |
5 | 初级精密过滤器 | 1.2只; 2.单个空气处理气量:≥15m³/min; 3.过滤精度≤3μm,拦截效率≥99%; 4.配置滤芯阻塞提示装置,提醒用户更换过滤器; 5.具有自动排水功能,系统停机后停止排气,减少压力损失。 |
6 | 中级精密过滤器 | 1.2只; 2.单个空气处理气量:≥15m³/min; 3.高效除尘、除油、除水功能; 4.拦截效率≥99.99%,过滤精度≤0.01μm,最终除油精度≤0.01ppm; 5.配有阻塞指示器,能及时提醒用户更换失效滤芯; 6.具有自动排水功能,系统停机后停止排气,减少压力损失。 |
7 | 后级精密过滤器 | 1.2只; 2.单个空气处理气量:≥15m³/min; 3.高效除尘、除油、除水功能; 4.拦截效率≥99.99%,过滤精度≤0.01μm,最终除油精度≤0.003ppm; 5.配有阻塞指示器,能及时提醒用户更换失效滤芯; 6.具有自动排水功能,系统停机后停止排气,减少压力损失。 |
8 | 空气储罐 | 1.2台; 2.容积3.0m³; 3.设计压力:0.8MPa,优质碳钢; 4.符合国家劳动安全监察标准,生产厂家为国家定点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5.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资质证书,压力表、安全阀鉴定证书; 6.提供以往产品压力容器使用证2份。 |
9 | 氧气储罐 | 1.2台; 1.容积5.0m³; 2.设计压力:0.8MPa,优质碳钢; 3.符合国家劳动安全监察标准,生产厂家为国家定点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4.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资质证书,压力表、安全阀鉴定证书; 5.提供以往产品压力容器使用证2份。 |
10 | 氧气缓冲罐 | 1.2台; 1.容积1.0m³; 2.设计压力:0.8MPa,优质碳钢; 3.符合国家劳动安全监察标准,生产厂家为国家定点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4.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资质证书,压力表、安全阀鉴定证书; 5.提供以往产品压力容器使用证2份。 |
11 | 氧气增压系统 | 1、2台; 2.应采用全无油氧气压缩机; 3.流量≥50m³/h,功率≤7.5KW; 4.确保制氧系统在用氧低峰时通过增压系统储存至氧气储罐; 5.排气压力在0.6~1.0Mpa之间可任意调节。 |
12 | 高效除菌过滤器 | 1.1套; 2.处理气量符合系统要求; 3.三维立体过滤,结构中所有组件均由无机物构成,过滤精度≤0.01μm; 4.能有效去除氧气中的细菌、尘粒及微生物,维护保养方便。 |
13 | 氧气流量计 | 1.1台; 2.具有数字显示功能; 3.有实时测量和累计显示功能,精度(2.0±0.5FS)%; 4.具有数据远传接口,传感器为质量传感器,使用寿命大于十年。 |
14 | 氧气纯度分析仪 | 1.1台; 2.国家质量部门认可,须具有在线检测功能,使用寿命长,测量精度高; 3.测量精度:≤±1%F.S,测量范围:10-99.9%,分辨率:0.01%; 4.显示界面:LED数字显示; 5.具备氧气纯度不足报警功能,寿命>10年(空气中),易损件除外; 6.具有数字输出端口,可实现远程数据采集。 |
15 | 管路系统 | 1.采用优质无缝不锈钢管道或优质脱脂无缝紫铜管; 2.提供产品材质质量证明书; 3.连接方式先进,采用不锈钢或铜材的管路及阀门等配件。 |
16 | 电路系统/电控 | 1.每套制氧机应分别配置电气控制系统1套; 2.采用PLC控制,对制氧系统进行现场自动化控制,并能显示运行状态; 3.应具有断电保护措施及故障报警功能,出现故障时提供声光报警; 4.具有远程数据输出接口,方便远程数据传输。 |
17 | 智能监控系统 | 1.用户可通过手机控制制氧系统的启动和停止; 2.可实时监控和存储制氧系统的以下运行参数: (1)氧气输出纯度,当数据在非正常范围内则即时驱动报警; (2)氧气输出压力,当数据在非正常范围内则即时驱动报警; (3)空压机运行状态,包括停机、待机、空载运行、加载运行四种状态; (4)制氧主机运行状态,包括停机、加载产气两种状态; (5)冷干机运行状态,包括停机、运行两种状态; 3.自动打印各种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 4.具有手机监控功能; 5.当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监视器和报警器将发出报警信号,并执行保护停机。 |
18 | 应急备用气源系统 | 1.2*10汇流排1套; 2.高压软管20根; 3.声光报警系统1套; 4.作为应急备用气源,可以同时使用高压气瓶和低温液态容器来供应氧气,应设置汽化装置。 |
19 | 其他 | 包括但不限于PLC控制系统、活性炭过滤器、随机附带管道等。 |
2.售后服务:1小时内响应,24小时维修到位,48小时内消除故障,特殊情况需提供备用机。包修期内保养与维修等全免费上门服务。。1.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整机包修及维保,配专人在医院负责维保。终身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及软件升级,终身负责维修义务。质保期满后维保费另行招标。(五)售后服务及要求:2.机房改造及处理要求:中标人需自行改造机房及进行100平机房降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采用气密门、气密窗及使用其他隔音材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改造。要求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及降噪效果达到国家标准。自氧气站到病房约130米外管网由中标人自行设计施工,安全接通、调试正常、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四)其他要求
(七)验收:由最终用户组织验收。(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免费提供培训服务,直至完全掌握设备的基本故障操作。5.自设备到货之日起,30日内通过设备运行、性能及技术参数、指标验收。4.终身零配件供应,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及相关零配件停产后,备件至少供应十年。零配件、消耗品和保修报价明细。3.质保期内,年度维护保养次数应不少于2次,必须提供原厂设备定期维护服务计划,并附设备保养维护检查清单。
第四条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第三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第一条为了做好本项目(项目编号:2022-06-208)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一.总则第四章评标办法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一)招标的目标;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五)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数据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四)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三)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说明: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九条评委会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按招标文件约定由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第八条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第七条评委会从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开始独立评审,对开标后投标人所提出的优惠条件不予以考虑。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评出中标候选人。(六)投标人报价未超过采购人的采购预算;
项目符合性审查表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 提交资料要求 |
1 | 投标人资格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2 | 货物技术要求 | 按评标办法 | 见投标文件 | |
3 | 质保及售后等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第十条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2、按照周口市交易中心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需提供原件在评标时无需提供,仅作为采购单位核实时使用,评审委员会评审时仅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要求,不同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对应品牌完全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将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除价格分外得分最高(商务+技术参数)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注: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评审结果及响应文件等进行复核,并在法定的时间内确定中标人。评标办法
投标报价 (30分) |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备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文件规定: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扣除,请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 |
技术部分 (45分) |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45分;每有一项加★参数负偏离,扣5分,其他一般性技术指标,每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加★项技术参数须附证明材料,并详细逐项标明在标书中的页码位置。证明材料与标书中的页码位置不符、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无效的或找不到技术证明材料的一律按负偏离处理。 注:所投设备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检验报告/官方彩页/技术白皮书/产品功能截图)为准。 | |
商务部分 (25分) | 企业实力 (6分) | 1、投标产品厂家为省级及以上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得1分。(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核心产品制造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9490-2013知识产权认证管理体系(认证范围须含有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否则不得分)每个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 |
商务部分 (25分) | 项目人员 (3分) | 投标产品厂家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商务部分 (25分) | 类似业绩 (4分) |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商务部分 (25分) | 售后服务 (12分) | 1、投标人对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技术力量及人员配备、提供现场免费指导安装、调试和培训等方面作出承诺(详见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得3分。没有承诺的或承诺不全的,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及计划(包括培训的时间、培训的主要内容)方案完善得4分,方案不完善(不含培训的时间、培训的主要内容)得0分。 3、承诺设备使用寿命在10年以上,10年内无需更换主机及罐体。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得5分。没有承诺的或承诺不全的,不得分。 |
第十五条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第十四条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三.评标纪律第十三条评标后,评委会应填写评审记录并签字。评审记录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制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电子签字。评审记录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第十二条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第十一条商务、技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综合得分中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中标,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目前,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为每个投标单位只办理了两个CA证书,一个用于单位投标和签章,一个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章。所以,在投标文件需要电子签章时,投标单位签投标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表投标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名字直接打印在签章处即可);第十七条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8.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台计算机上制作的投标文件的。7.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存在弄虚作假的;6.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标段提供选择性报价的;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十九条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4.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格竞标的;3.投标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的;2.对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交货完工期不确切、不肯定的投标;第十八条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有关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五章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6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合同及相关证明。2.5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2.4投标人:系指已经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周口市财政局。2.2招标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2.1招标人(采购人):周口市中医院。
4.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4.合格的投标人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评标费用由采购人自行解决。3.投标费用2.7投标人公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系指投标人电子签章。
5.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知识产权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6.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6.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6.纪律与保密5.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6.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6.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6.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6.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6.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6.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8.1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8.投标品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联合体投标6.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6.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0.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0.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0.合同标的转让9.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如因前款原因未通过本项目评委会评审,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为确保投标文件通过评审,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更新。11.2入库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清晰度由投标人负责。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入库资料原件与上传扫描件进行比对;本项目所需会员库资料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委会负责审核。11.1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降低投标成本,加强对投标人诚信信息的管理,加快周口市招投标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网上招投标奠定基础,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投标人会员信息库制度,并面向全国免费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会员。11.会员信息库10.4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设备不得转包。
13.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12.1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发布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以下简称“网站”。12.采购信息的发布11.4有关会员库的更多信息,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11.3网上会员库中文字资料与扫描件资料不一致时,以扫描件资料为准。
13.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3.1.4第四章:评标办法;13.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3.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3.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3.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13.1.8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3.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3.1.6第六章:采购合同;
15.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3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4.1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5.6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15.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15.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15.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6.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1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16.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6.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6.报价15.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7.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上传),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17.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16.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5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9.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投标有效期18.投标保证金(免收)17.4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7.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17.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20.2投标文件均应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0.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9.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9.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9.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2.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制作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2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22.投标文件的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的相关规定。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2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项目负责人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在解密投标文件开始时30分钟内进行解密,超时视为放弃递交投标文件。24.1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操作指南》24.开标五.开标与评标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5.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4开标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24.3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
26.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6.2符合性审查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26.1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投标评审。投标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26.评标25.4如同时出现26.2条和26.3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2.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6.2.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6.2.5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26.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6.2.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6.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27.废标处理26.4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投标无效。26.2.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7.2.1放弃参加投标的;27.2因上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废标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3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招标流标现场转谈判邀请函》方式函告投标现场各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谈判。放弃谈判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竞争性谈判应当至少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少于两家,谈判做流标处理。27.2.6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情况。27.2.5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27.2.4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7.2.3不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专业条件的;27.2.2未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
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项目废标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发布二次公告(投标邀请),进行二次采购。28.二次采购27.3.3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7.3.2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谈判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首轮报价。27.3.1谈判时,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两家的,谈判做流标处理。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9.3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2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2.1投标符合性审查后,评委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办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29.定标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9.6.1.2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29.6.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29.6.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29.6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5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保证。29.4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
29.6.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9.6.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9.6.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9.6.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9.6.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9.6.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30.1在发出中标公告后请采购人、中标人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30.中标通知书29.7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29.6.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29.6.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29.6.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无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中标服务费31.中标服务费30.3评审结果确定后,中标人请及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30.2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34.验收33.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33.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33.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历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33.签订合同
35.3.2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35.3.1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35.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35.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质疑的详细理由和依据,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35.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按照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35.质疑
35.5.2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质疑的;35.5.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5.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5.4采购人将在受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将书面回复投标单位其质疑无效的理由,并记录无效质疑一次。35.3.3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第六章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标准文本37.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37.解释权36.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6.未尽事宜35.5.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供应商: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4、采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3、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2、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公告内容);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以网上发布内容为准);一、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合同签订指引
3、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2、针对该项目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答复(纸质并签章);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纸质或DP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6、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5、采购单位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内容;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三、本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有采购人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合同公示。6、供应商和采购人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5、供应商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4、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7、督促采购人在项目验收结束并达到相关要求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履约验收”公示。6、采、供双方约定的验收机构及相关人员组成情况。5、供应商应提供需验收物品的清单、参数、使用手册、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4、在满足验收条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3、对因客观上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造成的,应提供采、供双方的纸质备忘录材料;2、不得以次充好、高投低配,确因在合同执行中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应提供相关依据;
项目名称:签订地点: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采购合同内容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财政委托号:(财政资金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编号: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行业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3.产品的交货期限。2.到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实行预付款的条件和比例:该项目是否实行预付款: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条件合同总价款(大小写):第五条合同总价款
3.甲方应承担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项目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签字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有不同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验收报告上应注明不同意见的内容。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受托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验收方法(具体付款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采、购双方的具体约定合同款项结算方式和支付比例: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检测、验收费用承担方式: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4、甲方视情况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维修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年,保修期从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1.保修第九条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违约金。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以现款的形式提供。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第十三条履约(或质量)保证金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第十二条不可抗力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违约金元。
第十五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若确需质量保证金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向本项目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对方在合同履约中的违法违纪行为。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第十六条合同纠纷调处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采购人(甲方):(公章)供货人(乙方):(公章)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下列关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项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年月日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
年月日投标人:件文标投
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一.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开标一览表 | |
二 | 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 |
三 | 投标函 | |
四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
五 | 投标响应表 | |
六 | 产品质量承诺 | |
七 | 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 |
八 | 有关证明文件 | |
九 | 投标授权书 | |
十 | 售后服务 | |
十一 | 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等 | |
十二 |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得材料等 | |
十三 |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 |
备注: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是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参考格式,并非必须格式,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所投项目需要自行增减,是否依据了本格式或自行增减了多少格式并不是废标的条款。 |
项 目 名 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
1、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 1、投标报价: 元、大写: |
备注 |
致: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三.投标函(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二.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日期:年月日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1)如我公司中标,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元,供货期。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提交规定形式的投标文件。
(10)本项目项目责任人:电话:(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8)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申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四.投标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序号 | 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其他费用 | ||||||
合计 |
五.投标响应表报价为所投货物的单价组成。包括货物出厂价格、运费、税金及其它。备注: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签字)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
序号 | 品名 | 技术规格及配置 | 品牌、型号 技术规格及配置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供货期 | |||
2 | 免费质保期 | |||
3 | 付款响应 | |||
4 | 业绩 | |||
5 | 其他 |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1、投标人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备注: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投标人电子公签章:七.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没有可不填写)(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六.产品质量承诺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合计 |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九.投标授权书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货物需求一览表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八.有关证明文件备注:备品备件系指免费质保期满后一定期限的易损件、耗材等。
十.售后服务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性别:身份证号:特此声明。
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十二、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得材料等(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可附产品技术彩页)十一、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等(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十ー)擅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材料;(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欢迎贵公司参与周口市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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