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沧市临翔区喜鹊窝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
金额
13731.0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73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厚实1838883062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万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瑞1818709914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临沧市临翔区喜鹊窝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临沧市临翔区喜鹊窝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28.99% 自筹 71.01%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8793.4平方米(约13.19亩),规划建设2栋安置房,总建筑面积34381.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8289.1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092.64平方米。建设安置房180套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1-01 0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3-2136805
备注: 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8日18时00分期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电子服务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顺宁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李厚实
办公电话: 1838883062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万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宋瑞
办公电话: 18187099147 移动电话: 1818709914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400394001001
标段名称: 临沧市临翔区喜鹊窝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08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2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厅2(市本级)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3731.084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负责完成本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书,设计成果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审核及备案,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未尽设计内容。 (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忙畔社区锦绣大道南侧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载明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提供承诺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 (5)其他主要人员符合《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须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若无审计报告,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他有效财务资料或情况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未曾被省、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原件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原件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4)投标人须具备对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并按时支付工资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载明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6.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2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发布公告登记表、招标公告发布表.pdf2024-10-31 14:08:3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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