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肃宁县智慧安全防范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1967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肃宁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赵畅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雪010-684050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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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肃宁县智慧安全防范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1967001G01
招标内容:

肃宁县智慧安全防范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智慧安全防范工程一期项目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审字【202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规模:本项目在肃宁县公安局机房、医院、道路、村庄、集市、铁路沿线等相应位置建设智慧安全防范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建设地点:肃宁县。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重点部位监测检查设施、京九铁路沿线视频监控及卡口设备建设 二标段:边缘云节点建设 三标段:智能红绿灯改造提升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一级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人若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 (负责人) 为通信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9 09:002023-05-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宁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肃宁县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 15 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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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赵畅

联系人: 王雪
电话:

0317-5575012

电话: 010-68405025、1737098883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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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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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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