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8 15:56信息来源:
招标人 |
名称: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 |
代理机构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宣城监狱(筹)监管区改造工程、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
项目编号 |
XCS-GC-GK-2022091 |
开标时间 |
2022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9 号 投标总报价:1100000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2.62分 |
项目负责人:牛军安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证书编号:201810045330001501、建【造】11193400007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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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企业业绩:1、安徽州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州来地产 1-5 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投资约68.00亿元,2022 年 8 月 25 日签定; 2、年产 25 万立方 PC 构件及 10 万吨钢构构件装配式建筑制造基地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投资约4.00亿元,2022 年 4 月签定; 3、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储充换”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工程投资约3.8亿元,2022 年 9 月签定;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1、2020 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先进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2022年1月颁发; 2、2019 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先进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2020 年 11月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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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投标总报价:1080000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1.59分 |
项目负责人:熊延喜 相关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00550064、4402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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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企业业绩:1、界首市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投资约6.1亿元,2021 年 7 月签定; 2、安徽徽厨技师学院新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投资约5.1亿元,2021 年 10月签定; 3、天长市地方国有粮食物资储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投资约4.68亿元,2021年 12 月签定; 其他:1、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全过程咨询类),2021年11月颁发; 2、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2022 年 4月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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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港大道 89 号 投标总报价:1100000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1.22分 |
项目负责人:叶少来 相关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00367624、3400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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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企业业绩:1、池州市金融服务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投资约5000.0万元,2020 年 7 月 16 日签定; 2、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项目,工程投资约7000.00万元,2021 年 9 月 14 日签定; 3、青阳县综合水处理 PPP 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工程投资约5.00亿元,2020年 7月签定;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1、2020 年度安徽优秀建筑业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类),2021年11月颁发; 2、2019 年度池州市先进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2020年 4月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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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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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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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8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380563785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5585081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