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
乙方:南昌萍聚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SHHY[GK]2019013的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011 | 医用X线设备 | 医用X线设备 | 1 | 套 | 国内 | 998000 | 998000 | 万东 | 新东方1000SA型 | 无 | ||||
合计: | 998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捌仟元整(¥99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本次采购设备为整机、全新、高质量、技术先进的产品,生产日期在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 2、中标产品所装软件版本为最新版本,并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3、设备性能稳定、配置齐全、操作简便安全,具有良好升级能力,确保在保修期内每年完好率不低于95%(以日历日计算)。 4、乙方提供投标机型的主要零配件规格与价格清单、设备主要耗材规格与价格清单,并应承诺保证投标机型的零配件库存十年以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负责并会同招标人有关人员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设备制造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要求。乙方接受招标人委托的官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商品质量检验机构、行业检测机构等中国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对所购置仪器、设备的检测结果,并作为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到货验收合格并安装正常运行1个月后 |
2 | 20 | 到货验收合格并安装正常运行3个月后 |
3 | 10 | 到货验收合格并安装正常运行1年后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在签订合同前,中标方应向采购方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肆万玖仟玖佰元整(¥49900.00元)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给予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备报废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甲方(根据法律及合同约定,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0.2乙方所交设备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且乙方应偿付该设备款10%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10.3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甲方使用的,视为逾期交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 10.4乙方未能交付设备的,应偿付该设备款10%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10.5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污染、人身伤害的或未提供售后服务影响甲方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7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龙岩市上杭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量保证期:保修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贰年,若厂家有更高服务承诺的按更高标准执行。若机件发生故障时,乙方会及时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质保期内设备实行三包。 14.2.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内;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 乙方技术员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8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配件损坏,乙方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设备故障在48小时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乙方无条件更换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新机,一切产生的费用乙方负责。如遇设备停用,其质保期顺延。 14.3.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 14.3.1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含维修工时费、差旅费)。 14.3.2质保期满后,如遇故障,乙方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采甲方故障通知,响应时间2小时内;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乙方技术员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8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并承诺对故障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乙方提供免费的远程诊断维修服务及乙方提供客户跟踪服务,定期半年一次巡回保养。 14.3.3.乙方免费提供接口支持,配合院方做好设备数据信息和医院信息系统的对接。乙方承担和HIS系统连接的接口费用 14.4.其他售后服务: 14.4.1如乙方被兼并或者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乙方须做好相关移交手续,原合同及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14.4.2国内设有备品备件库,提供主要备品备件名称及主要备品备件价格单。 14.4.3能提供每周7×24小时的全天候售后服务,并确保有专人受理。 14.4.4到货后,如发现设备未能满足以上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同时有权要求退货,同时有权要求退货,同时乙方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整机价格的10%。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 | 乙方: | 南昌萍聚商贸有限公司 |
住所: | 上杭县北二环路东段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钟陵乡石三路268-5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周深生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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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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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3315266 |
联系方法: | 1315921247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董源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18301040002117 |
签订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