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浙江省瑞安市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瑞安市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地质灾害治理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投标标的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15:00时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3办公室(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
四、报价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出具税务发票;
2、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产品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
4、产品报价单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报价最高限价29.8万元,超过限价的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须知
1、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总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最低报价供应商重新报价,总价低者中标(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由顺位低价供应商中标;
2、投标截止时,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询价采购,采购方将重新组织采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投标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服务报价单(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用信封密封);
2) 投标方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资质证书;
4、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方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5、本次投标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鲍静国
联系电话:0577-65828269
(注:党风廉政监督电话:0577-65821050)
附件1
名称
内容
浙江省瑞安市 2023 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
在已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严遵标准、严审设计、严守进度、严格监管”的原则,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组织研发的普适型监测设备和技术方法,2023 年汛期前完成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
项目成果
1、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
2、监测方案设计简表
3、监测预警实验点清单
项目内容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瑞安市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及特点,瑞安市2023 年汛期前完成30个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的建设方案。
项目时间
中标后一周内完成并提交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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