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812022BCS00287
项目名称: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99774.34
最高限价(元):674598.3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99774.34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养护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 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2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城关乡朝阳路新汽车站西市政料场门面房东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投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5、成交(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6、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7、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 址:介休市北坛中路222号
联系方式:0354-7227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静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城关乡朝阳路新汽车站西市政料场门面房东5号
联系方式:0354-7233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洁
电 话:0354-7233390
附件信息:
1407812022BCS00287 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1407812022BCS00287 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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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xlsx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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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 | 项目名称 | 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 | |
1.2 | 采购内容 | 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项目 | |
1.3 | 采购预算金额 | 699774.34元 | |
2.1 | 采购人 | 名 称: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 址:介休市北坛中路222号 联系方式:宋先生0354-7227807 |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山西静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城关乡朝阳路新汽车站西市政料场门面房东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354-7233390 | |
3.3 |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7.6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
7.7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9.1 | 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及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 |
9.2 |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 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文件 | 1、报价一览表;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9.2 |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 供应商需提交的商务文件 |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营业执照副本; 5、近两年任意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近一年内供应商缴纳的任意一期任意一种纳税证明(提供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任意一种税种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费证明); 7、近一年内供应商缴纳的任意一期任意一种社保凭证(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费证明)及人员明细清单(被授权人须在人员明细清单内,退休人员除外); 8、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 10、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13、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递交磋商保证金票据复印件 14、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9.2 |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 供应商需提交的技术文件 | 商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工期、质量等承诺;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
9.3.1 | 装订其他要求 | 为方便评审,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电子交易平台为供应商提供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响应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版式文件转换、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的使用说明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400-881-7190)。 纸质版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同时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 | |
9.4.2 | 磋商保证金 金额 | 1、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10000元 。 2、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电汇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收款单位:山西静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介休支行 账号:0508013109200126349 行号:102176101316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4-7233390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后,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 |
11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14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2日 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优盘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城关乡朝阳路新汽车站西市政料场门面房东5号。 | |
20.4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变动。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中有关商务条款。 | |
23.4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
35 | 其他要求 | 无 | |
36 | 代理服务费 |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 2、计算方式: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为工程招标,成交金额小于100 万元的,按1%计算,大于100万小于500万的,按0.7%计算。 3、代理费折扣:八折 4、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成交人支付。 5、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一次性支付。 | |
37 | 同类项目案例相关要求 | 年份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2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近两年任意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清晰有效(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3 | 良好的纳税记录 | 近一年内供应商缴纳的任意一期任意一种纳税证明(提供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任意一种税种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费证明)(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4 | 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近一年内供应商缴纳的任意一期任意一种社保凭证(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费证明)及人员明细清单(被授权人须在人员明细清单内,退休人员除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5 | 履行合同的能力 | 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6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7 | 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8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报价 | 未超过最高限价 |
2 | 商务资信 | 响应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
2 | 商务资信 | 响应文件的提供完整,包括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及加密响应文件1份。 |
2 | 商务资信 | 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有效期为90日历天。 |
2 | 商务资信 | 保证金的交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且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
2 | 商务资信 | 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 |
2 | 商务资信 | 响应文件未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 |
3 | 技术 | 施工组织设计符合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采购需求 |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12分) | 12分 |
1、业绩: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类似案例得3分,最高得9分。 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 0-9分 |
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提供施工工期、质量等承诺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0-3分 |
二、技术部分(58分) | 58分 |
施工方案及养护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0-12分; 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 0-12分; 质量管理满足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0-8分; 安全管理满足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0-8分; 工期满足要求,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0-5分 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 0-5分; 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0-4分; 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0-4分分 | 0-58分 |
三、价格部分(30分)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0-30分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总价(元) | 大写金额:人民币 小写:¥ |
工期 | |
养护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供应商授权人联系方式 | 授权人 | 电 话 | |||||||
供应商授权人联系方式 | 传 真 | 邮 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成立时间 | 其中 | 从业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其中 | 从业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其他员工 | |||||||
账号 | 其中 | 其中 | 其他员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合同金额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工种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暂估价 |
整个项目 | ||||||||||
1 | 050102001001 | 栽植高杆卫矛球 | 1.种类:高杆卫矛球 2.地径:5cm 3.定杆高:1m 4.冠幅:1m 5.土球直径:40cm 6.养护期:一年 | 株 | 500 | 500 | ||||
2 | 050102001002 | 栽植海棠 | 1.种类:海棠 2.地径:5cm 3.高度:1.5m 4.土球直径:40cm 5.养护期:一年 | 株 | 500 | 500 | ||||
3 | 050102001003 | 栽植碧桃 | 1.种类:碧桃 2.地径:5cm 3.高度:1.5m 4.土球直径:40cm 5.养护期:一年 | 株 | 500 | 500 | ||||
4 | 050102001004 | 栽植矮樱 | 1.种类:矮樱 2.地径:5cm 3.高度:1.5m 4.土球直径:40cm 5.养护期:一年 | 株 | 500 | 500 | ||||
5 | 050102001005 | 栽植金叶榆球 | 1.种类:金叶榆球 2.地径:5cm 3.高度:1.5m 4.土球直径:40cm 5.养护期:一年 | 株 | 500 | 500 | ||||
6 | 050102008001 | 栽植大花月季 | 1.种类:大花月季 2.规格:三年生 3.单位面积株数:10株/㎡ 4.养护期:一年 | m2 | 2300 | 2300 | ||||
措施项目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表—08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 费率(%) | 调整 费率(%)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1 | 050405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
2 | 050405001002 |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
3 | 050405001003 | 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
4 | 050405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
5 | 050405004001 | 材料二次搬运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
6 | 050405005001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
7 | 05B001 |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
8 | 05B002 |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
9 | 05B003 | 检测试验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表-11 | 表-11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50000 | 50000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 计 | 合 计 | —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表—12 | 表—12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元 | 元 | 50000 | 50000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50000 | 50000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表—12—1 | 表—1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暂估(元) | 暂估(元) | 确认(元) | 确认(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表—1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 (元) | 暂估金额 (元) | 结算金额 (元) | 结算金额 (元) | 差额 ±(元) | 备注 |
1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0 | 0 |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表—12—3 | 表—12—3 | 表—12—3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计日工表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实际数量 | 单价(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合价(元)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实际数量 | 单价(元) | 单价(元) | 暂定 | 实际 |
一 | 人工 |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施工机械小计 | ||
四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 计 | 总 计 | 总 计 | 总 计 | 总 计 | 总 计 | 总 计 | 总 计 |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表—12—4 | 表—12—4 | 表—12—4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 |
1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表—12—5 | 表—12—5 | 表—12—5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 计算费率 (%) | 金额(元) |
1 | 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费项市场价直接费-不取费项市场价主材费-不取费项市场价设备费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表—13 | 表—13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单价(元) | 交货方式 | 交货方式 | 送达地点 | 备注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
表-20 | 表-20 | 表-20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风险系数 (%) | 基准单价 (元) | 基准单价 (元) | 投标单价 (元) | 投标单价 (元) |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 备注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基准单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
表-21 | 表-21 | 表-21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标段:城区海棠、碧桃等苗木补栽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变值权重B | 基本价格指数F0 | 基本价格指数F0 | 现行价格指数F1 | 现行价格指数F1 | 备注 |
定值权重A | — | — | — | — | |||
合计 | 合计 | 1 | — | — | — | — |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 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 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 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 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 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 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 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注:1.此表“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基本价格指数”栏由招标人填写,基本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2.此表“变值权重”栏由投标人根据该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的比例填写。 3.“现行价格指数”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指数填写,该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没有时,可采用发布的价格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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