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数字乡村+智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承禾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经理0314-59533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河北瑞承禾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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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5-09 16: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5-31 09:00 |
“数字乡村+智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乡村+智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将镇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司法所及办公楼后院闲置库房改造为镇“数字乡村+智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接入社区、镇、村互联网综合信息平台。“ 2.2招标范围:“数字乡村+智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9 16:00至2023-05-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3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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