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大气治理项目氨水蒸发器谈判采购(Y)(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大气治理项目氨水蒸发器谈判采购(Y)(二次公告)谈判公告
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大气治理项目氨水蒸发器谈判采购(Y)(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41002030185946001001 |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大气治理项目氨水蒸发器谈判采购(Y)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大气治理项目氨水蒸发器谈判采购(Y)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河北省张家口市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35天内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项氨水蒸发器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供货范围、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到 2024年10月27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地点: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时30分 |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官园新时代大厦 | |
联系人:李兰 | |
电话:13718643639 | |
邮箱:lilan@cecep.cn |
附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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