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质量审核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18/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6
公告正文

通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质量审核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次)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决定就通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质量审核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服务单位投标。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通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质量审核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通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质量审核技术服务。

2、项目要求:为通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入户调查提供质量审核技术服务:

1.数据审核:在普查员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后,对全区普查数据报表进行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和规范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其补充修改完善;对省、市级数据审核、质量核查反馈意见及时核实、纠正、整改。

2.汇总建库:根据国家普查办下发的污染物产排污核算指南,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对全区数据进行校核、审修和加工完善,确保满足省、市要求,同步建立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编制数据审核报告。

3、服务时间:至通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入户调查工作结束止。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38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为38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五)具有环保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资质等级须乙级及以上;

(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获取公告、文件期限:2018 12 17 日至2018 12 26 日止。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 12 26 日上午 9:00 整。

3、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12 26 日上午 9:00 整。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18 12 20 17时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2018 12 21 24时日前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18 12 20 17时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将质疑书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并电话告知。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并将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6、采购人可能在2018 12 21 24时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发布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8、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9、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62900018

招标代理: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3-86101116 1565133961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递交方式采用招标通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招标通并将回折单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账号:使用CA锁报名登记后从打印回执码中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通州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出,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与诚信库中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不一致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由于招标通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请各位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转(汇)账凭证备查。跨行转账可能存在非实时性到账的情形,各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转账手续。

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的退还不需要投标人前来办理退还手续,由系统自动退还至诚信库中备案的账户(未中标(成交)的单位在中标(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的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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