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国际招标代理机构选聘(0809-2340GZG32152)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09-2340GZG321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国际招标代理机构选聘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和开标时间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9-07 09:30:00,更正为:2023-09-19 09:30:00。
原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9-07 09:30:00,更正为:2023-09-19 09:30:00。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项目说明”(增加序号10和序号11):
10.我公司规划的“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以统筹规划、利旧建新、集约建设、数据共享为原则,搭建以“云—网—端”为基础、城市感知体系为支撑的广州市数字基础设施“骨架”。计划到2028年,初步搭建以城市感知体系为支撑的广州市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智能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大脑、城市数字底座、创新产业应用等,最终实现“一中心一网一云一生态”,即一个决策中心,一张城域专网,一朵城市算力云,一个创新生态。通过项目建设与运营,实现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赋能本地产业,促进产城融合新生态,探索形成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的新路径,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广州模式”。
本项目拟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招标内容包括: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下全部或部分使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所涉及的工程、货物、信息系统类、咨询类服务、非咨询类服务以及信息化采购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要求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招标(采购)代理等事宜,具体代理内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11.本项目采购预算(即完成“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采购代理工作的预计总中标服务费)约41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及服务需求”第(二)点
原文:
协助项目采购人组织各类工程、货物、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要求与本项目招采相关的其它事宜,保证项目招标代理程序规范有序,符合国内和亚投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指南的要求。
更正为:
协助项目采购人组织各类工程、货物、信息系统类、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要求与本项目招采相关的其它事宜,保证项目招标代理程序规范有序,符合国内和亚投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指南的要求。
(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及服务需求”第(三)点
原文:
1.本项目拟选聘1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中全部及部分使用亚投行贷款资金进行采购的工程、货物、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要求与本项目招采相关的其它事宜,具体代理内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更正为:
1.本项目拟选聘1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中全部及部分使用亚投行贷款资金进行采购的工程、货物、信息系统类、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要求与本项目招采相关的其它事宜,具体代理内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四)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及服务需求”第(三)点
原文:
(三)服务团队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力量及足够的团队,能按时完成服务,且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负责贷款采购代理业务的专业部门和人员且熟悉国际金融组织和我国采购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
1.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经验,熟练掌握国际金融组织工程、货物、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等采购程序和规则。具有职称证、与招标相关的证书或培训认证。
2.项目经理
熟练掌握国际金融组织工程、货物、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采购程序和规则,有招标代理工作经验,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经理经验,能够为项目采购人提供各类采购问题的咨询。同时应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具备与国际金融组织官员沟通的经验和能力,熟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国家行业审批部门的采购审批程序,并与以上各部门建立良好的往来关系,能很好地满足工作需要。
3.项目组成员
熟悉国际金融组织工程、货物、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采购程序和规则,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验,能够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完成项目采购人交办的各类采购相关工作。同时应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能满足工作需要。项目组成员至少包含有法律人员、翻译人员、信息化专业人员及专业采购人员。
更正为:
(四)服务团队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力量及足够的团队,能按时完成服务,且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负责贷款采购代理业务的专业部门和人员且熟悉国际金融组织和我国采购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
1.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经验,熟练掌握国际金融组织工程、货物、信息系统类、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等采购程序和规则。具有职称证。
2.项目经理
熟练掌握国际金融组织工程、货物、信息系统类、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采购程序和规则,有招标代理工作经验,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经理经验,能够为项目采购人提供各类采购问题的咨询。同时应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具备与国际金融组织官员沟通的经验和能力,熟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国家行业审批部门的采购审批程序,并与以上各部门建立良好的往来关系,能很好地满足工作需要。
3.项目组成员
熟悉国际金融组织工程、货物、信息系统类、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采购程序和规则,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验,能够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完成项目采购人交办的各类采购相关工作。同时应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能满足工作需要。项目组成员至少包含有法律人员、翻译人员、专业采购人员。
(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
原文:
4.中标人完成单个采购项目规定范围内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依据下列计价标准×中标人所报折扣率进行结算,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的中标人支付。
更正为:
4.中标人按照完成单个采购项目规定范围内的招标代理服务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依据下列计价标准×中标人所报折扣率进行结算,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的采购人支付。
(六)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 “(四)费用说明”:
原文: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2万元)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机构需开具相应服务费发票。
更正为:
3.本“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国际招标代理机构选聘”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2万元)由采购人(业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机构需开具相应服务费发票。
(七)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 “(五)考核要求”:
原文:
1.中标人需在本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视为中标人主动放弃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采购人可终止本合同。在单个委托项目结束后,采购人根据《项目委托考核表》(详见附件)由采购人对代理机构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扣罚履约保证金。
2.考核成绩≥90分,不扣除履约保证金;80分≤考核成绩<90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5%代理费金额;70分≤考核成绩<80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10%代理费金额;60分≤考核成绩<70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20%代理费金额;考核成绩<60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40%代理费金额。如在服务期间内,履约保证金有发生被采购人扣减的,中标人需在自扣减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至约定金额或若服务期内保函失效的,中标人需重新开具合同约定金额的履约保函,且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满后30天。
更正为:
1.中标人需在本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视为中标人主动放弃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采购人可终止本合同。在单个委托项目结束后,采购人根据《项目委托考核表》(附件5)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扣除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
2.考核成绩≥90分,不扣除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80分≤考核成绩<9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5%;70分≤考核成绩<8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10%;60分≤考核成绩<7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20%;考核成绩<6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40%。如在服务期间内,履约保证金有发生被采购人扣减的,中标人需在自扣减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至约定金额或若服务期内保函失效的,中标人需重新开具合同约定金额的履约保函,且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满后30天。
3.根据本项目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考核扣除款并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从任何一笔代理服务费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中标人应收款项不足扣除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其差额部分。
(八)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文:
4.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收费对象:中标供应商 2.收费标准: 固定金额收费:人民币12,000.00元。 |
更正为:
4.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收费对象:采购人 2.收费标准: 固定金额收费:人民币12,000.00元。 |
(九)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条 项目概况”:
原文:
2.5委托范围: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下使用全部及使用部分亚投行贷款资金进行采购的工程、货物、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要求与本项目招采相关的其它事宜,具体代理内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更正为:
2.5委托范围: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下使用全部及使用部分亚投行贷款资金进行采购的工程、货物、信息系统类、咨询类服务和非咨询类服务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要求与本项目招采相关的其它事宜,具体代理内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条 付款方式”:
原文:
1.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次收取,在每完成一次招标采购工作后由乙方向对应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收取,此部分费用不纳入总投资。
更正为:
1.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次收取,在每完成一次招标采购工作后由乙方向甲方收取,此部分费用纳入总投资。甲方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采购的服务金额一定达到项目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未达预算金额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项目并向甲方移交所有招标资料,甲方收到乙方汇齐的所有过程资料后,甲方根据招标中标金额向乙方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乙方收取费用时,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说明,税率6%,本合同约定的税率、税费随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的调整而作相应调整。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税收法律政策对税率、税费进行调整的,则本合同不含税价格不作调整,税费按最新税率计价后作相应调整。执行新税率的时间以届时适用的税收法律政策文件中规定的执行时间为准。
账户信息:
甲方开票信息:
公 司 名 :【】
纳税人识别号:【】
开 户 行 :【】
账号:【】
单位地址及电话:【】
乙方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税 号:【】
开 户 行:【】
(十一)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条 考核要求”:
原文:
1.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可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在单个委托项目结束后,甲方根据《项目委托考核表》(附件5)由甲方对乙方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扣罚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
2.考核成绩≥90分,不扣除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80分≤考核成绩<9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5%;70分≤考核成绩<8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10%;60分≤考核成绩<7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20%;考核成绩<6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40%。如在服务期间内,履约保证金有发生被甲方扣减的,乙方需在自扣减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至约定金额或若服务期内保函失效的,乙方需重新开具合同约定金额的履约保函,且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满后30天。
更正为:
1.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可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在单个委托项目结束后,甲方根据《项目委托考核表》(附件5)由甲方对乙方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扣除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
2.考核成绩≥90分,不扣除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80分≤考核成绩<9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5%;70分≤考核成绩<8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10%;60分≤考核成绩<7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20%;考核成绩<60分,在招标代理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项目代理费金额的40%。如在服务期间内,履约保证金有发生被甲方扣减的,乙方需在自扣减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至约定金额或若服务期内保函失效的,乙方需重新开具合同约定金额的履约保函,且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满后30天。
3.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考核扣款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代理服务费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乙方应收款项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差额部分。
(十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附表3:技术评审表”:
原文: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 6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要求设置项目采购组织架构,描述各人员职责和分工,描述人员搭配等)进行评审: 1.机构人员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人员搭配合理者,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 2.机构人员职责有一定清晰、分工有一定明确,人员搭配有一定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机构人员职责清晰、分工不甚明确,人员搭配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
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进度计划) | 6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进度计划)的情况进行评审: 1.服务内容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并具有可行性,能归纳出项目的特点,并能够提供合理有效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周密详尽的工作计划,得6分; 2.项目实施方案有一定合理有效性和工作计划有一定周密详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项目实施方案不合理或工作计划不详尽,或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无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
质量保障体系和措施 | 6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体系和措施的情况进行评审: 1.有全过程、快速响应及落实的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 2.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能一定程度的做到快速响应及落实,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差,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无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
服务能力及水平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情况进行评审: 1.服务能力强、服务快速响应、及时者,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有一定的服务能力,有一定的服务响应速度,基本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服务能力低,服务响应速度低,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无法提供服务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
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安排、创新或合理化建议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安排、创新或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1.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安排、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具体明确、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 2.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安排、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具体明确,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针对性,得2分; 3.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安排、创新或合理化建议不明确,或不合理,或无针对性,得1分; 4.无提供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
培训计划与方案 | 4 | 根据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和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培训计划与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采购培训内容(不限于亚投行采购规则或国内招标采购要求)、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计划表、培训方式、培训组织形式、培训讲师安排等。 1.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详细,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 2.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有一定详细,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不详细,或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无提供培训服务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
合计 | 30 |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服务方案 | 30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要求设置项目采购组织架构,描述各人员职责和分工,描述人员搭配等)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6分): (1)机构人员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人员搭配合理者,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 (2)机构人员职责有一定清晰、分工有一定明确,人员搭配有一定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机构人员职责清晰、分工不甚明确,人员搭配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进度计划)的情况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6分): (1)服务内容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并具有可行性,能归纳出项目的特点,并能够提供合理有效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周密详尽的工作计划,得6分; (2)项目实施方案有一定合理有效性和工作计划有一定周密详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项目实施方案不合理或工作计划不详尽,或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无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体系和措施的情况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6分): (1)有全过程、快速响应及落实的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 (2)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能一定程度的做到快速响应及落实,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差,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无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情况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5分): (1)服务能力强、服务快速响应、及时者,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有一定的服务能力,有一定的服务响应速度,基本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服务能力低,服务响应速度低,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无法提供服务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安排、创新或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3分): (1)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安排、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具体明确、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 (2)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安排、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具体明确,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针对性,得2分; (3)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安排、创新或合理化建议不明确,或不合理,或无针对性,得1分; (4)无提供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6.根据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和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培训计划与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采购培训内容(不限于亚投行采购规则或国内招标采购要求)、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计划表、培训方式、培训组织形式、培训讲师安排等(本项最高得4分)。 (1)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详细,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 (2)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有一定详细,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不详细,或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无提供培训服务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
合计 | 30 |
|
(十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附表4:商务评审表”(第48页):
原文: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机构经验 | 2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审: 1.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项目: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国际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为6分; 2.信息化项目: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与信息化建设或智慧城市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为8分; 3.采购咨询项目: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采购咨询(如制度建设或需求调查等)的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为6分。 备注:(1)须提供上述项目的委托(或代理)合同(或协议),如委托(或代理)合同(或协议)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委托(或代理)合同(或协议)签署的日期为准。 (2)同一委托(或代理)合同(或协议)不重复计分。 本项最高得20分。 |
专业能力 | 34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审: 1.项目负责人(1人)(本小项最高得12分): (1)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 (2)具有招标师或者中级(或以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 (3)获得国际咨询机构颁发的工程师认证证书(如FIDIC菲迪克工程师认证证书)或获得国际金融组织颁发的采购培训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 (4)被相关招投标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聘请为专家的得2分(提供聘书); (5)承担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或国际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对应项目的采购公告或代理合同或代理协议或满意度调查表或业主证明等可体现人员项目相关经验的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1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本小项最高得6分) (1)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 (2)具有招标师或者中级(或以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 (3)承担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或国际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的得2分(提供对应项目的采购公告或代理合同或代理协议或满意度调查表或业主证明等可体现人员项目相关经验的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1人,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本小项最高得6分): (1)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 (2)具有招标师或者中级(或以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 (3)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提供证书); (4)承担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或国际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的得2分(提供对应项目的采购公告或代理合同或代理协议或满意度调查表或业主证明等可体现人员项目相关经验的证明材料)。 4.团队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除外)(本小项最高得10分): (1)配备1名法律人员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 (2)配备1名英文翻译人员且具有英语专业八级或英语口译资格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 (3)配备信息化专业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1名得2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名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提供证书)。 (4)配备专业采购人员,具有招标师或者中级(或以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每提供1名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证书)。 备注:(1)项目团队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1名、团队人员至少7名。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只计一次分值; (2)提供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6个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否则对应的相关项得分为0分; (3)提供上述人员的履历表(须对应人员签字,格式自拟),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承担项目清单(须包含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内容等信息,须对应人员签字,格式自拟); (4)评分项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证书非有效的,对应的相关项得分为0分; |
企业认证 | 6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2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显示其状态须为“有效”,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合计 | 60 |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机构经验 | 2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审: 1.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项目: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国际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为6分; 2.信息化项目: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与信息化建设或智慧城市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为8分; 3.采购咨询项目: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采购咨询(如制度建设或需求调查等)的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为6分。 备注:(1)须提供上述项目的委托(或代理)合同(或协议),如委托(或代理)合同(或协议)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委托(或代理)合同(或协议)签署的日期为准。 (2)同一委托(或代理)合同(或协议)不重复计分。 (3)本项最高得20分。 |
专业能力 | 40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审: 1.项目负责人(1人)(本小项最高得10分): (1)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 (2)承担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或国际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对应项目的采购公告或代理合同或代理协议或满意度调查表或业主证明等可体现人员项目相关经验的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1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本小项最高得10分) (1)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 (2)承担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或国际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对应项目的采购公告或代理合同或代理协议或满意度调查表或业主证明等可体现人员项目相关经验的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1人,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本小项最高得8分): (1)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 (2)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提供证书); (3)承担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或国际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对应项目的采购公告或代理合同或代理协议或满意度调查表或业主证明等可体现人员项目相关经验的证明材料)。 4.团队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除外)(本小项最高得12分): (1)配备1名法律人员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 (2)配备1名英文翻译人员且具有英语专业八级或英语口译资格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 (3)配备专业采购人员,承担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或国际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的,每提供1名得1.5分,最高得6分(提供对应项目的采购公告或代理合同或代理协议或满意度调查表或业主证明等可体现人员项目相关经验的证明材料)。 备注:(1)项目团队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1名、团队人员至少6名。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只计一次分值; (2)提供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6个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否则对应的相关项得分为0分; (3)提供上述人员的履历表(须对应人员签字,格式自拟),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配备专业采购人员承担项目清单(须包含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内容等信息,须对应人员签字,格式自拟); (4)评分项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证书非有效的,对应的相关项得分为0分; |
合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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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6.开标一览表”
原文:
投标报价 |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执行结束 |
更正为:
投标报价 |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由发出招标代理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采购文件内容若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智慧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18楼
联系方式:朱小姐,13922245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陈小姐,020-83172166-821或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陈小姐
电话:020-83172166-821或812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