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解放军92192部队风雨训练场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重发)
金额
1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闯0574-88236376
标书截止时间2020/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9/15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92192部队风雨训练场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重发)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92192部队风雨训练场新建项目已按东海保财[2020]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2192部队,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预算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东钱湖。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145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6万元,施工图设计限额为139万元)

招标估算限额:建安工程设计限额139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轻型钢结构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贰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人派出)

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联合体投标: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4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824日至2020年831,每天上午9点00分-下午4点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4.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贝或邮箱发送。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以总公司名义前来报名,由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的须提供)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

4开户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5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注: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否则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

4.6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后,投标人的报名资料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4.7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如希望继续参加的须到现场重新报名(招标文件文本费不再收取),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010122000678343

5.2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11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闯0574-88236376

5.4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如希望继续参加的不用再重新提交;如不愿继续参加的,须在递交“不再继续参加本项目的函(加盖公章)”后自动退回。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1514时00分,地点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2-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epm.com/news.asp)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2192部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电话/传真:15968040808、0574-88309136;

联系人:徐小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