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平县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连平县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于2022年03月18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发布中标候选公示,因原公示内容部分信息有误,现对原公告做如下更正:
[if !supportLists](1)[endif]原公告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主)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成)河源市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原公告中第一中标候选人设计负责人“黄必良”;
连平县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连平县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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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连平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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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成)河源市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施工负责人:张中华 注册编号:粤2442008200903748 设计负责人:黄必良 注册编号:20214402970 |
投标总分及投标下浮率 |
总得分:91.40分; 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0.38%;设计费: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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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主)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成)齐创设计有限公司 |
施工负责人:陈珍 注册编号:粤1442020202104158 设计负责人:王丹丹 注册编号:205102108 |
投标总分及投标下浮率 |
总得分:77.97分; 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2.08%、设计费: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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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主)河源市恒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施工负责人:张维 注册编号:粤2442016201611259 设计负责人:任彦龙 注册编号:156200326 |
投标总分及投标下浮率 |
总得分:73.06分; 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1.18%、设计费: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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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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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 |
202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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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工程质量要求 |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个月,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5个月(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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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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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762-433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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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
[if !supportLists](2)[endif]现公告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更正为“(主)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成)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原公告中第一中标候选人设计负责人“黄必良”现更正为“梁志光”
连平县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连平县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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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连平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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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成)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施工负责人:张中华 注册编号:粤2442008200903748 设计负责人:梁志光 注册编号:20214402970 |
投标总分及投标下浮率 |
总得分:91.40分; 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0.38%;设计费: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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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主)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成)齐创设计有限公司 |
施工负责人:陈珍 注册编号:粤1442020202104158 设计负责人:王丹丹 注册编号:205102108 |
投标总分及投标下浮率 |
总得分:77.97分; 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2.08%、设计费: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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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主)河源市恒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施工负责人:张维 注册编号:粤2442016201611259 设计负责人:任彦龙 注册编号:156200326 |
投标总分及投标下浮率 |
总得分:73.06分; 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1.18%、设计费: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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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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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 |
202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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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工程质量要求 |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个月,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5个月(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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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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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762-433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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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
招标人:连平县教育局
202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