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二期项目
一、项目编号: WH090FJ24EP3409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二期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弋江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二期176亩用地分为1#、2#、3#共三个地块及园区道路。1#地块南至纬八路,西至芜铜东路;2#地块南至红花山路,东至鸠江南路;3#地块南至红花山路西至鸠江南路。基地周边多为未开发用地。二期用地面积约11.81万平方米,容积率2.73,总建筑面积约34.22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32.25万平方米,功能为厂房、科研办公及其配套,地下建筑面积约4.75万平方米。设计机动车停车位1211个(其中地上253个,地下958个),建筑最大建筑高度小于80米。
招标范围:本次实施范围仅包含二期项目中的1#和2#地块(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8.95万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13万平方米;2#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4.87万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65万平方米),招标范围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测绘、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消缺、验收、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环保、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1)设计范围:包含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新建区域的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专项技术评估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工程建安费用进行限价设计),并进行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钢结构、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不含智能化及音响设备等)、暖通、人防、幕墙、园林景观、夜景亮化、室外附属配套、室外综合管线、交通设施、地下室及地上地面的标识标线、高低配电、电梯工程、燃气等所有工作,其中给排水、强弱电、燃气工程含外线接入部分。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幕墙设计等涉及本项目的有关专项设计及专项技术评估。招标人有权增加或减少设计内容,设计服务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2)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计范围内新建区域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场地准备(包括建筑红线外进场临时道路和建筑红线内场地平整、填筑)、各建筑物的建筑、结构、钢结构、安装、综合管线(包括移动、电信、联通、铁塔等)、给排水、幕墙、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热水系统、机房设备电梯、消防、亮化等专业、场外工程(包括围墙、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雨水蓄水、照明、入口建筑、景观绿化等场外工程。)人防、交通设施、供电工程等工程(其中给排水、强弱电、燃气工程含外线接入部分)的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以及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洁和养护期的保洁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实际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调整。
计划工期: 740日历天 。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92886.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2236.96万元,勘察设计费约650.00万元)。
4.资金来源:国企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须满足如下①-③任一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须满足如下①-③任一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的新建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群体工程,则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个单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中必须包含工业建筑(如厂房等);项目规模以竣工验收资料体现为准(单项工程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项目中配套的宿舍楼、办公楼、研发楼等);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建筑面积、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如以上资料不能载明项目类型、业绩规模等评审要素的,则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施工许可证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或初步设计及批复或规划设计文件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或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企业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②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
③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施工方的业绩。
④投标人所附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该项目工程内容为改建、改扩建、扩建、扩容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字眼),即视为新建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如所附业绩证明材料中存在能够反映出该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改建或者改扩建或者扩建或者扩容等表述的,投标人还需进一步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明确该业绩为新建工业建筑工程以及新建工业建筑规模,否则不予认定。
(2)设计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或包含)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的新建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注:①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作为业绩证明材料;项目中必须包含工业建筑(如厂房等),单项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工业建筑的配套宿舍楼、办公楼、研发楼等;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建筑面积、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如设计合同不能载明项目类型、业绩规模等评审要素的,则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施工许可证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或初步设计及批复或规划设计文件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或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企业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②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提供。
③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设计方的业绩。
④投标人所附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该项目工程内容为改建、改扩建、扩建、扩容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字眼),即视为新建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如所附业绩证明材料中存在能够反映出该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改建或者改扩建或者扩建或者扩容等表述的,投标人还需进一步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明确该业绩为新建工业建筑工程以及新建工业建筑规模,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勘察、设计及施工的职责分工,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投标人因联合体协议中专业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与相应资质要求不匹配的情形,将否决其投标。(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5)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方盖章外,其余内容仅须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6)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拟派。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 1 月 1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2月 10 日 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 2 月 10 日 9:15 。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
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 175262914215
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 126301010400377840000001994
③开户单位: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 1101801021000587877328482
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 6232811650000096739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服务外包产业园5楼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0553-4227167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 王浩、张明远
电话: 18258806227、18726605057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