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医院采购一批专项医疗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06日 13: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吉市人民医院采购一批专项医疗设备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昌吉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3: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
预算金额 | ¥116.37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4-2237888/13899819470 | ||
采购单位 | 昌吉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宁边西路1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016599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楼191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4-2237888/13899819470 |
项目概况
昌吉市人民医院采购一批专项医疗设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LXC(2024)-30-HW-2
项目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采购一批专项医疗设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63750
最高限价(元):813750,150000,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采购一批专项医疗设备项目(二次)第1包孕产妇心理评估仪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137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孕产妇心理评估仪1套、多功能分娩产病床1台、悬挂式分娩座椅组合1套(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采购一批专项医疗设备项目(二次)第3包内窥镜及配套附件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内窥镜及配套附件1套(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采购一批专项医疗设备项目(二次)第6包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仪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仪1台(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将所购设备运至医院指定位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项2: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的前述证书的公证书;②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的前述证书的公证书或备案凭证;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的前述证书的公证书或备案凭证;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③医疗器械产品,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其中孕产妇心理评估仪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标项2、3】
①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的前述证书的公证书;②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的前述证书的公证书或备案凭证;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的前述证书的公证书或备案凭证;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③医疗器械产品,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投标人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程序,建议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宜。
2)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标项二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标项三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投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响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9、发布媒介: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人民医院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1500165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楼1915室
联系方式:0994-2237888/13899819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 话:0994-2237888/13899819470
附件信息:
2024.6.3(驰珑信诚)招标文件--昌吉市人民医院专项设备一批采购项目(1).pdf
1.7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