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污泥耦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4-1-0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污泥耦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1-05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污泥耦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为预招标,如该项目最终未能通过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则本次预招标结果无效。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2 规 模: 华能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1025/18.2-ІІ6型锅炉,该锅炉为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汽包、单炉膛、平衡通风,摆动燃烧器四角切圆燃烧,固态排渣煤粉炉,锅炉为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紧身封闭,炉顶带金属防雨罩,整体呈П型布置。本项目拟利用1、2号机组锅炉采用城市污泥前置干燥炭化处理技术建设一套污泥处理系统,实现含水率80%湿污泥处理能力300t/d;
2.3 标段划分: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污泥耦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华能金桥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1日,竣工时间2023年10月1日。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建设1套300t/d污泥(含水率78-82%湿污泥)处理能力的城市污泥处理系统,包含污泥接收、储存及输送系统、除臭系统、一体化处理机系统、炉烟管道系统、污泥燃烧器系统、一体化处理机车间、800m3污泥仓、电子电气间、地磅及基础、管架基础等及相应配套的电气、热控、检修设备、检修起重设备、暖通、给排水、消防系统、施工区域地下管网迁移及附属设施修复、施工损坏道路及绿化修复等,采购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拆除、安装、调试、设计、技术服务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及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至少5项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利用炉烟一次流程(干化后污泥无倒运过程)污泥处置项目(单套污泥处理系统含水率80%处置能力不小于200t/d)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污泥处置能力参数、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污泥处置能力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业绩必须是投标人作为单一主体与项目单位直接签订。
(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19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污泥耦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售价:2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楼7层B716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1081916917//6962
电子邮件:wangfei80.coo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06
电子邮件:xg_cao@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3-04-1-05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污泥耦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为预招标,如该项目最终未能通过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则本次预招标结果无效。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2 规 模: 华能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1025/18.2-ІІ6型锅炉,该锅炉为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汽包、单炉膛、平衡通风,摆动燃烧器四角切圆燃烧,固态排渣煤粉炉,锅炉为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紧身封闭,炉顶带金属防雨罩,整体呈П型布置。本项目拟利用1、2号机组锅炉采用城市污泥前置干燥炭化处理技术建设一套污泥处理系统,实现含水率80%湿污泥处理能力300t/d;
2.3 标段划分: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污泥耦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华能金桥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1日,竣工时间2023年10月1日。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建设1套300t/d污泥(含水率78-82%湿污泥)处理能力的城市污泥处理系统,包含污泥接收、储存及输送系统、除臭系统、一体化处理机系统、炉烟管道系统、污泥燃烧器系统、一体化处理机车间、800m3污泥仓、电子电气间、地磅及基础、管架基础等及相应配套的电气、热控、检修设备、检修起重设备、暖通、给排水、消防系统、施工区域地下管网迁移及附属设施修复、施工损坏道路及绿化修复等,采购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拆除、安装、调试、设计、技术服务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及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至少5项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利用炉烟一次流程(干化后污泥无倒运过程)污泥处置项目(单套污泥处理系统含水率80%处置能力不小于200t/d)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污泥处置能力参数、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污泥处置能力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业绩必须是投标人作为单一主体与项目单位直接签订。
(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19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污泥耦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售价:2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楼7层B716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1081916917//6962
电子邮件:wangfei80.coo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06
电子邮件:xg_cao@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