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征集人)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租用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租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XHCT2023-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莉 郝仓 刘颖
项目联系电话:0951-8762825 、15909638070、139952942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征集人)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东)1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福龙 0953-21322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晓莉 郝仓 刘颖 0951-8762825、15909638070、13995294249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CT2023-048
项目名称:吴忠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租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经审核,完全满足本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条件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提供考试工作所需的考场设施设备、考试评判系统、后勤保障以及人员配备服务等,确保考试正常运作;负责考试场地及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负责考试场地内产生的费用,包括考试设备维护费、考试车辆维修费、油料费,考试场地的水费、电费、保安保洁费等全部费用。
采购包 | 采购包的名称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 单价 (元/人) | 服务对象范围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 备注 |
包一 | 科目二考试场地小型汽车(C类) | 征集能够提供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的供应商,为吴忠市驾照考试考生提供考试服务。 | 70.00 | 宁夏 吴忠市 | 具体内容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
包二 | 科目二考试场地大中型车(A类、B类) | 征集能够提供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的供应商,为吴忠市驾照考试考生提供考试服务。 | 170.00 | 宁夏 吴忠市 | 具体内容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
包三 | 科目三考试场地小型汽车(C类) | 征集能够提供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的供应商,为吴忠市驾照考试考生提供考试服务。 | 19.60 | 宁夏 吴忠市 | 具体内容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
包四 | 科目三考试场地大中型车(A类、B类) | 征集能够提供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服务的供应商,为吴忠市驾照考试考生提供考试服务。 | 25.00 | 宁夏 吴忠市 | 具体内容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
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以下简称考场)是指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由车管部门审批监管,具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条件,依法开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的社会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构。 注1: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材料: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注2: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注3: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注4: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注5: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注6:采购合同文本: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注7: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征集公告全文 |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的期限:2年(服务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新入围供应商服务年限与本项目首次征集供应商的框架协议期一致,期限不再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申请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在提交框架协议的申请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征集人审核申请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留存纸质版查询资料。
注1:(3)、(4)、(5)条款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征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附于申请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审核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征集公告及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和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17日至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截止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有意向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hctzb_001@163.com邮箱,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接收征集公告的邮箱号,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限截止日止均可获取征集公告。
售价:¥0.0 元
申请文件提交方式: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限截止日止,潜在供应商可随时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版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四、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吴忠市辖区
五、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第五章框架协议范本
六、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机制:详见第五章框架协议范本
七、采购合同文本:详见第五章框架协议范本
八、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第五章框架协议范本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接受申请文件时间:即日起,潜在参加征集供应商可随时将其申请文件提交至申请文件提交地点,直至框架协议的期限结束。
2.本项目征集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项目为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本公告在框架协议期限内均有效。
4.因本网页公告模板固定格式限制,关于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无法全部展示,故潜在参加征集供应商按获取要求获取完整征集公告。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