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局通道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iti-2023016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申浩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局通道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局通道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BITI-2023016),招标人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我公司自研的智慧税务系统具备销项发票的开具、作废、红冲,进项发票的查验、勾选、认证、签名等功能。这些功能的实现,需要有税局通道服务能力(如:进项发票认证服务、销项发票税控接口服务等)来支撑。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税控服务器license续期,税控核心板license续期,进项发票认证服务,销项发票税控接口服务,发票查验服务,纳税申报直连服务,财政电子票据查验服务等。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具体服务的名称详见本章1.2条。预估采购费用总金额为招标人根据上一年度的采购费用总额为基础进行的预估,本次采购招标人不承诺中标人在服务期内的实际总额。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1.1.3地点:南京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具体如下: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预估规模(万元)
1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局通道服务
1

180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任一单项投标报价(含税)高于相应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原件,加盖公章。
2.1.4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6 投标人应在南京设有项目团队,项目人员不少于2人(含)。如投标人在南京尚未设有项目团队,或项目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项目团队的设置,且项目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提供项目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有常驻项目支撑团队的,如在南京注册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地企业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南京设置项目团队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1.7 2019年至今,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同类通道服务项目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或销售明细页),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及发票必须对应,时间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在与招标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招标人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标准和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8号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911室。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电话联系招标人,并将下述文件电子档发至招标人邮箱shenhaoquan.jszbyjy@chinaccs.cn,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报名。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招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8号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912室。
邮寄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邮寄投标文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以下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8号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建华15996235501收。
(2)非工作日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派送的,以快递员送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的签收时间为准,其他时间(工作日)派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4)邮寄请由本人签收,其他签收方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8号
邮    编:210012
联 系 人:申浩佺
电    话:13515112033
电子邮件:shenhaoquan.jszbyjy@chinaccs.cn
 
 
招标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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