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236.8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403-00014
预算金额236.84万元
招标公司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乔024-56403567
中标公司辽宁华驰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36.8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403-00014
二、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驰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2,368,43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哈达镇及下辖行政村(村域范围内)。 阿及村、下哈达村、东沟村、关山村、上哈达村、河清村、长岭子村、窑沟、古塘、上年、小寨子、富尔哈、下年。
服务要求:1、镇域、村、屯内主道路人工普扫+巡回保洁;保洁员每天早8:00前,完成对村屯内主道路的普扫,在岗期间巡回捡拾保洁。 2、镇域、村、屯内边沟、绿化带内垃圾漂浮物的清理; 3、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倡导村民垃圾不出户,保洁员每周一至两次定时入户收集(视垃圾产生量,可调整入户收集频次),与压缩车对接;政府所在地范围内,每天定时收集,已达到日产日清的效果; 4、临街商业门店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5、政府所在地周围主干道,视季节、气温允许的情况下每周至少一次机械化清扫;每周不少于两次道路洒水; 6、采用直运清运方式,将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直接运送至望花区演武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7、协助政府倡导村民,按照“五指分类法”垃圾分类宣传。从源头减少垃圾的排放,实现了清转运垃圾的“减量化”。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
服务标准:1.道路综合清扫保洁 (1)路面清扫保洁标准 路面:道路的杂物以香烟盒大小为单位(废纸、塑料袋、水果皮、废 包装、呕吐物、动物尸体等)。结合道路基础实际情况作业标准调整分为道路清扫、砂石路面白色的捡拾。 (2)季节性道路造脏(耕种、收割),对道路造成的污染不能第一时间处理完成的,运营单位可在集中耕种、收割期后3日内完成道路造脏清理。 (3)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普扫必须在所负责区域,规定时间内按质完成。作业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佩戴工号牌,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道路作业时应穿反光衣,并按规定配戴劳动用品进行作业,普扫时密切注意周边交通状况,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时,注意避让车辆;保洁车须按指定的路线推行,不得穿越行车主干道,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文明作业, 保洁车停放、推行时应靠近路肩,以免阻塞交通,妨碍路人,推保洁车时应尽量减少噪音,以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质量检查:全面接受检查人员对作业质量提出的整改意见(包括口头意见)并予以改正;重大检查、活动期间,在紧急情况下,须接受检查人员的调遣。 2.垃圾收运质量标准及要求 (1)垃圾收集作业 1)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居民垃圾不出户,镇中心及主要道路沿线村庄每天1次,其他偏远村屯每周收集2次(根据实际日产生垃圾量,调整运转频次)。 2)应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 3)收集搬运过程应无遗漏、无撒漏。垃圾收集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运输作业 生活垃圾应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 1)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 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 2)每次卸车作业完成后,应对接污箱的污水及沉渣、箱体上吊挂垃圾进行清理,不得携带污水、垃圾离场。 3)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集装箱式垃圾车应定期更换密封条, 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 4)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 5)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6)车辆安全管理达到“四有一无”,即:有安全管理组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有定期的安全培训制度;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俊清、赵喜贤、刘小川、詹中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人民政府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
联系方式:19804130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龙生大厦1701
联系方式:024-56403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乔
电 话:024-56403567
十、附件
采购文件:9招标文件.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驰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取126页自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_1.png
一、项目编号:JH23-210403-00014
二、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驰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2,368,43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哈达镇及下辖行政村(村域范围内)。 阿及村、下哈达村、东沟村、关山村、上哈达村、河清村、长岭子村、窑沟、古塘、上年、小寨子、富尔哈、下年。
服务要求:1、镇域、村、屯内主道路人工普扫+巡回保洁;保洁员每天早8:00前,完成对村屯内主道路的普扫,在岗期间巡回捡拾保洁。 2、镇域、村、屯内边沟、绿化带内垃圾漂浮物的清理; 3、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倡导村民垃圾不出户,保洁员每周一至两次定时入户收集(视垃圾产生量,可调整入户收集频次),与压缩车对接;政府所在地范围内,每天定时收集,已达到日产日清的效果; 4、临街商业门店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5、政府所在地周围主干道,视季节、气温允许的情况下每周至少一次机械化清扫;每周不少于两次道路洒水; 6、采用直运清运方式,将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直接运送至望花区演武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7、协助政府倡导村民,按照“五指分类法”垃圾分类宣传。从源头减少垃圾的排放,实现了清转运垃圾的“减量化”。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
服务标准:1.道路综合清扫保洁 (1)路面清扫保洁标准 路面:道路的杂物以香烟盒大小为单位(废纸、塑料袋、水果皮、废 包装、呕吐物、动物尸体等)。结合道路基础实际情况作业标准调整分为道路清扫、砂石路面白色的捡拾。 (2)季节性道路造脏(耕种、收割),对道路造成的污染不能第一时间处理完成的,运营单位可在集中耕种、收割期后3日内完成道路造脏清理。 (3)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普扫必须在所负责区域,规定时间内按质完成。作业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佩戴工号牌,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道路作业时应穿反光衣,并按规定配戴劳动用品进行作业,普扫时密切注意周边交通状况,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时,注意避让车辆;保洁车须按指定的路线推行,不得穿越行车主干道,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文明作业, 保洁车停放、推行时应靠近路肩,以免阻塞交通,妨碍路人,推保洁车时应尽量减少噪音,以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质量检查:全面接受检查人员对作业质量提出的整改意见(包括口头意见)并予以改正;重大检查、活动期间,在紧急情况下,须接受检查人员的调遣。 2.垃圾收运质量标准及要求 (1)垃圾收集作业 1)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居民垃圾不出户,镇中心及主要道路沿线村庄每天1次,其他偏远村屯每周收集2次(根据实际日产生垃圾量,调整运转频次)。 2)应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 3)收集搬运过程应无遗漏、无撒漏。垃圾收集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运输作业 生活垃圾应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 1)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 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 2)每次卸车作业完成后,应对接污箱的污水及沉渣、箱体上吊挂垃圾进行清理,不得携带污水、垃圾离场。 3)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集装箱式垃圾车应定期更换密封条, 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 4)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 5)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6)车辆安全管理达到“四有一无”,即:有安全管理组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有定期的安全培训制度;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俊清、赵喜贤、刘小川、詹中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人民政府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
联系方式:19804130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龙生大厦1701
联系方式:024-56403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乔
电 话:024-56403567
十、附件
采购文件:9招标文件.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驰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取126页自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环卫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_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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