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中心】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HBSY-202308FJ-043003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55686.6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y-202308fj-043003001
预算金额55686.62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增投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甘成龙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优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鑫洋130942739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HBSY-202308FJ-043003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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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308FJ-0430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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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已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十开经审批【2023】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增投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增投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优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龙门大道与龙门五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工程按两个标段实施,其中“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为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6.50万㎡,其中住宅约1104户,建设8#—20#高层住宅并配套室内精装修、基础配套设施、供电及照明、景观绿化、供水及消防、电梯工程、弱电传输、道路管网、人防工程、幼儿园、配电房等。 其他:本项目系经营性的国有投资项目,采取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相分离的原则。前期招标人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方(简称“运营方”),由运营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等日常具体工作,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①负责项目策划,对项目定位、运作思路及总体开发计划进行统筹谋划,完善项目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经营方案、运营财务测算分析论证;②协助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相关审批和行政许可手续,配合业主方完成本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土地解押及使用权划转;③协助业主方完成项目银行融资;④与业主方一起与各参建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第三方服务单位等)签订三方协议等经济合同,本项目设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由运营方审核确认报业主方批准后支付;⑤配合业主方对本项目工程建设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⑥协助各类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⑦组织实施项目房产的集中交付,及物业管理、租赁、销售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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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的监理服务共划分两个标段,“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为一标段,“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二期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为二标段,本标段为一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277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55686.6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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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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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近五年 (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或以监理业务手册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建筑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仅能对招标人发布的“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美境保障房项目二期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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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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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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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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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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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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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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